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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西宁市民反映,“西宁金伊芙幼儿园发布一则告示,详细列举了‘劝退幼儿’的七种情况,内容感觉有点怪。”(6月23日西海都市报)
告示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的人认为幼儿园既要保护孩子,也要保护教职工,况且拒绝“熊孩子”就是维护大多数孩子的权益,所以这样的做法“没毛病”;而有的人第一感觉就是“不公平”,因为条款“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种“强势”,要求家长怎样怎样,否则就会被“劝退”,如此单方面的“标准”,就是“霸王条款”。
客观的讲,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教育秩序,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位幼儿和家长,我们不能完全去否定幼儿园发布的“劝退七条”。但幼儿园是否该去反思,为什么“一切为了孩子”的“告示”却让大多数人都持有反对意见?根源就在于,幼儿园错误的选择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以强硬的标准来要求家长,甚至以“劝退幼儿”作为“条件”,不免让观者,特别是幼儿家长有了“被威胁”之感,所以难以接受和不被支持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诚然,在家园共育过程中,一些家长的做法无异于也成了“劝退七条”产生的“催化剂”。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一直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再加上一些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家长,一旦认为自己孩子在幼儿园“受了委屈”,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大吵大闹,甚至不依不饶“拳脚相向”,给幼儿园带来一场“狂风暴雨”。所以作为家长是否更该去反思自己到底是不是“难缠”的家长,特别是面对孩子的“委屈”是否能保持理智?
可以说,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启蒙之地”,对幼儿园来说,应该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使其健康活泼的成长,为进入小学打好基础。同时应该注意,活泼好动是这个时期幼儿最显著的特征,所以更要照顾到个别幼儿的情况,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孩子提出不同的要求,特别是出现问题的时候,不应该避重就轻简单的把责任归咎于孩子的“熊”,掩盖真相、回避问题、甚至以“劝退七条”相“威胁”,这样的做法只能激化矛盾,让矛盾一再升级,最后“两败俱伤”。
而对家长而言,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中,孩子就进入到了集体生活中,家长就不能一味的只考虑自己的孩子,还要照顾其他孩子的感受。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磕磕碰碰、打打闹闹在所难免。毕竟一家一户一个“熊孩子”都感觉招架无力,更何况几百个“熊孩子”凑在一起。所以,对幼儿园的难处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努力配合幼儿园,做一名合格的家长。
特别是家长和幼儿园不是“敌我”双方,在教育孩子问题上,更应该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所以家长和幼儿园在尽好自己责任的同时,更应该多一些互动,拿出正确的态度互通信息,交流看法,取得共识,积极寻找教育幼儿的最佳切入点,只有如此问题才能得到正面解决,我们的孩子才不至于沦为“家园大战”中的牺牲品。
不得不说的是,劝退七条”的产生不是偶然,与其说它是幼儿园自我保护的“无奈之举”,倒更像是教育资源稀缺之下的“强势入侵”,所以我们政府更该去反思要怎样让教育资源更平等一些。同时尽早拿出一个家园共同认可的规范,让幼儿园和家长的行为都有一个“约束”,从而让我们的孩子在家庭、幼儿园、社会的通力合作下走好人生“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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