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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古代君王中,挑选出谁的名气最响亮,可能大家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但是以色列王所罗门绝对有资格去争取这一桂冠,历史传说,圣经记载,使得他的名气大噪。
所罗门王公元前971年至公元前931在位。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是大卫王的儿子,犹太人智慧之王。我对他最开始的印象来源于当年课本中的渔夫和魔鬼一文,所罗门王能够封印魔鬼,可见其超凡的智慧和能力已经被神话了,就好比秦始皇拥有赶山鞭一般。
有这样一个传说,所罗门在继位之初,就曾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能赐予他当一个好国王所必需的好品质。于是,耶和华便拿出了四样东西给他挑选。所罗门从 “长寿”、“财富”、“复仇”、“智慧”中仅挑了“智慧”,于是,上帝便赐给了他一个谨慎而又聪明的心灵。从此,所罗门断案之神能,破案之智慧,裁判之公正,便在西方历史上留下了许多佳话。当然这是一个传说,可见所罗门这个人还是很聪明的。
有一天,所罗门端坐在大神殿里的审判席上,有两个妇女抱着一婴儿上殿来,哭哭啼啼地向他陈述一个案件。 其中妇女甲指着妇女乙说: “我们二人住在一起待产。我三天前先生下一个男婴,后来,她也生下了一个儿子。今天早上醒来时,我发现怀中孩子已经没有呼吸了,把我吓得惊魂未定。我再仔细一看,这个死婴并不是我亲生的儿子,而是她的,而更加让人气愤的是我的儿子居然在她的怀里抱着。 妇女甲陈述未完,妇女乙就激动地向所罗门抗辩道: “不,她说的是假话!死去的才是她的儿子,她自己不小心,晚上睡觉时把自己的孩子压死了,现在想把我的儿子抢走。”
而妇女甲更加激动,大声地说:“活着的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二女争子,吵得不可开交。这件奇案一时间也难住了所罗门。 在所罗门的那个时代,医学上还未发展到验血认亲、DNA亲子鉴定的地步。本案又丝毫没有其他的人证、物证可供参考。所罗门沉思良久,突然睁开眼睛,发出一个简短的命令: “拿剑来”。 甲乙二女大吃一惊,都问: “国王,您拿剑来干什么?” 所罗门向她们解释说: “既然你们俩都认准这个婴儿是你们的儿子,又找不到别的证据来证明,我想干脆就把婴儿切开两半,一人一半”。 听到这话,妇女甲当即要晕眩过去,随后失声痛哭: “国王呵,您还是把孩子给她吧,我宁可不要这个孩子了,请不要杀孩子!” 而妇女乙则恶狠狠地说: “好呵,我既不能得到,她也不能得到,干脆一刀两半,把孩子杀了吧。” 此时,真相大白。按人之常情,只有亲生母亲才会委屈自己,以保存孩子的性命,于是,所罗门作出了一个千古传诵的判决: “把孩子交给妇女甲,她才是真正的生母”。而狠毒的妇女乙,则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个英明的判决在世界各地流传了将近3000年,使所罗门成为了西方世界妇孺皆知的一个司法正义的守护神。当然,如果用现代法治的原理和观点来看,所罗门这一司法行为显然是大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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