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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末年,高欢在怀朔镇担任小军官,常被遣而出差洛阳。他每到京城,都被安排给令史麻祥做使唤之人。一日,麻祥不知哪根筋抽动起来,一时高兴,请高欢吃肉。高欢这人素来有一个毛病,不喜欢站着吃东西。
按理在长官面前是不能坐下的,但他一有食物,便习惯性地坐下来吃。麻祥大怒,认为高欢对他不恭敬,令人打了高欢四十棍。高欢受此一辱,岂肯罢休。只是想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况且,小不忍则乱大谋,此刻也不是泄愤之时,徒逞勇者之蛮,并无意义。他咬住牙,受住了这四十棍,仔细考察了北魏京城形势和帝室权贵间情况,定下一计,誓必出人头地。此计一出,中国历史上的南北朝,便成了定局。此计说穿了,十分简单高欢回到怀朔镇之后,便同家资颇丰的妻子商议好,将钱财都拿出来,结交了一批朋友。
例如省事司马子如、户曹史孙腾、外兵史侯景等,以及秀客人刘贵、中山人贾显智和尉景、蔡儁等人。这确实是高欢的过人之处。如若他是一个守财奴,全无半点灵智,又无豪气,死守从妇家带过来的一份财产,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他只能做一个小小的富家翁,在北方边境地区占一席之地,吃穿花费不愁而已。
偏偏高欢却有心计,早有志向,未雨绸缪,拢住了一批生死弟兄。后来,天下大乱时,应了高欢的话:“财产本是身外之物,不能常守!”这帮高欢有预谋有意识有选择而结交的朋友,果然助高欢步步上升,渡过许多困难,取得许多胜利,最后掌握了东魏大权,实际上建立了高氏北齐王朝。这些人都成了高欢的骨干,全都做到了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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