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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确保防疫情期间的社保待遇足额发放?失业保险申领有哪些渠道和方式……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的问题,2月10日,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一一做了回答。
一问:如何确保防疫情期间的社保待遇足额发放?
答:一是对于疫情期间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含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通过网上及时申报中止缴费,疫情解除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补发。已实现网上退休审批的地区,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退休审批、待遇领取手续。二是对于疫情期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预发手续的,可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三是对于工伤事故备案及待遇报销、失业保险待遇可通过电话预约、电子邮箱或登录甘肃省政务网及各地子站办理。如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疫情解除后再做核实处理。
二问: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和预约预审制模式具体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从申报源头和办理入口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社保数字化和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经办”、“前台接受、后台办理”、“容缺受理”。三是普及“掌上社保”服务。倡导单位和个人,利用“甘肃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子邮箱和传真等服务功能办理业务,实现“不来即享”。
三问:社保档案查询和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档案转出如何办理?
答:社保档案查询和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档案转出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
四问:养老保险参保转移接续如何申领办理?
答:一是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电话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核验后符合转移条件的直接办理。二是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人社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网上办理。
五问:工伤保险“不见面”服务有哪些措施?
答:推行“不见面”预审制服务,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业务表格进行经办。一是从2020年2月3日起,各参保单位通过工作微信群、QQ群、电话、传真等手段,发送办理业务所需资料。二是省直各单位2020年工伤保险参保业务可提前电话预约,由省社保局负责提取养老保险相关数据先进行参保登记。缴费业务待疫情风险降低后进行补办。
六问:国家对医护及相关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跟踪、及时获取工伤认定、鉴定信息。二是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七问:参保企业和个人业务延期办理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二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八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预约审核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对于疫情期间到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未能及时确认的新增待遇领取人员,要做好标识,待疫情稳定后及时审核,自审核次月起补发相应养老金。二是对未完成生存认证且需要上门服务的参保人员,不暂停待遇发放,待疫情解除后再做核实处理。三是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要指导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网络、电话等线上方式完成对账工作。
九问:兰州失业保险申领有哪些渠道和方式?
答:兰州市登录网址:http://www.rst.gansu.gov.cn:8080
咨询电话:0931-886172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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