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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遭到万千民众的一致反对,#离婚冷静期# 终究还是通过了民法典修改议案的表决,确认在了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当中。
法条内容是这样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许多网友提出质疑,这样会不会使得家暴中的施暴者获益。参与立法的专家回应:家暴出轨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专家表示:“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因为离婚会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还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不利。所以规定这个30天的冷静期,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如果还是要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则要充分尊重并保障他们的离婚权利。”
好吧,专家有专家的考量咱们不好多说什么,毕竟这事儿已经板上钉钉更改不了了。今天只想用寡姐的《婚姻故事》这部电影给诸位提个醒:离婚冷静期是很玄妙的东西,“冷静”得好再见亦是朋友;“冷静”不好那就是鸡零狗碎一地鸡毛。
电影讲述了戏剧导演查理和女演员妮可因为理念不合导致彼此渐行渐远,两人决定离婚的故事。影片的开始,导演分别以男女主人公的两组主观镜头来描绘二人曾经的美好爱情。
在查理看来,妮可是超级完美的:
在妮可的眼中,查理是富有魅力的:
是不是有种互诉衷肠的感觉?但事实却并不是这样。以上内容不过是二人写给对方的类似情书一样的小卡片,并且还是在婚姻调解员的安排下勉为其难写出来的。
尽管二人完成了“情书”写作,但彼此都不愿意当面读出来,所以离婚冷静期的第一步——婚姻调解宣告失败。
二人暂时分居,妮可回了娘家。听说自己的女儿要跟老公离婚,这可把丈母娘给急坏了。自家女婿这么优秀,别人恨不得夺了去,女儿咋还要把人往外推呢?于是联合二女儿、妮可的妹妹一起劝说妮可不要离婚。可惜最终还是失败了。
没关系,丈母娘搞不定还有“杀手锏”:孩子。虽然妮可带着儿子回了娘家,但查理也会时不时地过来看看孩子,万圣节还带着孩子出去抢糖果。
好不容易等孩子睡了,查理打电话给妮可想要认真地谈一谈。结果没说两句就谈崩了:
妮可在电话里大骂查理是骗子,背着自己跟其他女人鬼混;
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两人剧团里的同事;
那边查理指责妮可非法入侵自己的账户;
于是,查理妮可夫妻俩的冷静期彻底变了味儿,俩人不再是像处理资产那样有商有量,各自开始想尽办法拿到儿子的抚养权。妮可甚至找来律师代表自己跟查理谈判,律师给查理打去的谈判电话,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一股浓重的火药味儿:
离婚“撕逼”大战算正式开始了,而这一系列的“操作流程”跟中国家庭离婚时并没有什么两样!查理和妮可甚至直接当面开撕!
妮可:你的律师说我是个酒鬼!
查理:说好的不找律师,结果你还不是找来了律师让我难堪?
妮可:老娘嫁给你从来就没幸福过!
查理:我诅咒你这个贱人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
妮可:老娘真是瞎了眼,当年维护了你可笑的尊严!
“撕逼大战”进而愈演愈烈;
甚至恨不得对方立刻死在自己的面前;
还能说什么呢?鸡零狗碎、一地鸡毛,这不就是中国式婚姻制度下“冷静期”原本的样子么,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继续“冷静”下去。
况且如果《民法典》从明年元旦起实施,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及具体实施细则是不是也该在今年内完善起来?别的不说,两个问题至少得优先解决一下吧?
1、撤销离婚申请登记,是否应该征得原申请人的同意?是否应该遵从民事诉讼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的类似原则,由原申请人撤销离婚申请登记才算有效?
2、30天的冷静期,30天的再申请期,60天的离婚申请时效一来不符合“简政”原则,二来也让人质疑是否有再次申请的必要?
总之,希望明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能真正做到保障每个人的婚姻幸福吧,至少不是一地鸡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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