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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夜晚的县城!

时间:2008-01-30

那商人也明白投资教育的好处,是个长远之计,比炒股稳当,比国债实惠,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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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一中是这县城一所初中,前身是一所高中,由于校长先生贪得无厌,本地教育部门更是无厌,引入商业资产在县城西边另觅新处,每年靠着自费生向那商人还贷。那商人也明白投资教育的好处,是个长远之计,比炒股稳当,比国债实惠,何乐而不为。并且又听说那商人是本地人,以自己的资产带来教育的回扣,又以自己的身份带来人民的美誉,心想他奥巴马也不过如此,快乐的差点忘掉经商。实验一中和县城的另一所初中,城关二中算是教育上的好伙伴,名誉上的竞争者。孟晓在城关二中读了三年,对实验一中印象只是传言,乱。不过城关二中又何尝不是,自己待了三年,并不觉得二中有多好,相反的只是觉得实验该比二中好。

县城的夏天依旧美好。这座县城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不过还是显穷。挖煤的集体意识不高,所以常常不愿意太贡献资金发展,县长大人集体意识过高,所以常常愿意填满自己腰包。一中和二中是整座县城最好的两所初中,孟晓自己说,他其实喜欢实验里面种的梧桐和枫树。他总能想起和自己喜欢的人走在实验的梧桐树边上,并且那姑娘告诉自己,她要和他永远在一起。初三他就明白了,那姑娘是个梦幻,所说的话也是谎言。孟晓把车在实验门口停了一会,随后就骑车回去了。

孟晓家离城关二中不远,旁边是一个很大的菜市场。回到家,孟母因为知道了孟晓中考失利的事,开始唠叨。女人在生活上的唠叨是停不了的,这是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女人通常都有能力做的事的。而在教育问题上,有文化的女性显然比较有觉悟,知道文化的重要性,也知道该怎么去教育,就比没文化女人胜一筹。前多年的讨厌文化知识在有了后代后忽然变成家训一类的警句,百讲不厌。孟母说,现在你想怎么办?孟母带着生气问到。孟晓脸沉着低头不语。我觉得三中(本县第一高中,就是以前实验一中的前身)就别花钱进去了,省的给我丢人,孟母激动的说,眼里泪光闪动。孟晓说,我想去三中,声音没有底气,像个叫花子。不行,孟母干脆道,你就别想着去三中了,还有,回初中补习去一中,不要想着回二中了,那边管理比较严些,你就好好给我回去复读,没得选择。孟晓沉默了,他想起一年前在二中上初三的日子,虽然比较快乐,但确实太松散了。一个松散的人夹在一群紧迫的人当中会变得紧迫,一个紧迫的人夹在一群松散的人里会变得松散。孟晓本来就不怎么具有紧迫感,最糟糕的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这一群人同样也不具有紧迫感,这是重点。所以孟晓对孟母的提议并不反对。里没有安静一点,大厦高楼灯火耀眼,两旁的路灯灯光繁华,小商小贩抓住时机摆摊等待顾客。孟晓沿着街边走着,他想起两年前和自己喜欢的人在夜里走在街上,他说,你喜欢这里么。她说,喜欢,挺漂亮的。他说,那么以后我多带你出来玩,夜里在天桥上看灯,很漂亮的,你一定喜欢。她说,嗯,不过他当时没留意她眼神充满着一种不安。孟晓想打电话给以前喜欢的那个姑娘,电话拨通后,孟晓说,你好,好久不见。对方说,好久不见,最近好吗?孟晓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的问题,说,你考的怎么样,我是问过的怎么样?对方说,嗯?你到底想知道什么,我考上三中了,最近还不错。你考的怎么样?孟晓说,没考上。对方传来一声叹息。随后陷入沉默。喂,孟晓想打破沉默。嗯?怎么了,对方说。还能像以前一样吗?孟晓说道,语调低了很多。你怎么了?对方说,不是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孟晓想起三个月前的夏天她对自己说的:

原谅我这么对你说,我想我们该结束了。一切的恋情如果都是像钱钟书杨绛那般美好那便也没痛苦可言,不过我真的很痛苦。我觉得你的生活只在你自己的意愿下过着,我的美好不过是幻想而已,他们为什么可以如此幸福,为什么我不可以。我想我选择这痛苦的抉择犯了错误,不过如果这错误不到的话我更痛苦。我想起我们在一起走在梧桐树的夏天,我真希望时间可以停在哪里。我想我做错了,我想你也做错了,我不知道自己能支持多久,自己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你还是忘记那个夏天吧。

那么,再见。对方说。等,等等。孟晓挽留说。对方挂掉了电话。孟晓呆呆的站在原地,手很自然的垂了下来,失望的望向中心大厦最亮的一盏灯光,感觉到自己的脸上发烫,才知道眼泪已经流下。自己在悲伤什么?又在后悔什么?中考失利加上失恋似乎这是最确切的理由,不过自己好像在为别的事伤心,那些虽然是确切的理由,不过总觉得自己的难过找错了根源,还是因为要回去补习,孟晓这么想着。

第二章

孟晓站在一中校门外,总会想起孟父三年前夏天带他去梁山的情景。那时候孟晓刚小学毕业,学校教师就劝诫家长说要初中谨慎择校,说什么孩子的一辈子看考大学,而考大学需要良好的基础教育,那时候孟晓的成绩进二中有些紧张,不过中国家庭最看重的就是教育了,你说你买双球鞋要二百,家长都先跟你猛唠叨,一旦你说需要买资料书,说三百都会主动给你,并且鼓励你继续要。孟母想让孟晓去二中,和孟父商量,不料孟父反对,不过这反对并不像农民起义那般激烈,只算作个极客气的意见。孟父也明白,自己长年在外经商,对妻儿大有疏落,不管怎么样都要让着他们,毕竟亏欠的太多,人格中的丈夫和父亲的名义并不好当。所以告诉孟母,他想带孟晓去梁山转转,和他交流交流。

梁山地处县城北面,是印光和尚修行的地方。近代中国和尚在山里修行,好像只觉得中国和尚没有进取心,外国的和尚走出寺庙走进市集走向大众化,中国和尚一味的敲木鱼烧香念经,外国和尚坐汽车开会办讲座,总的来说就是外国和尚上床,中国和尚上山。和尚信佛迷恋佛,佛的目的是为普度众生,那当然应该到终生里面去,不到终生处而上山隐修,是有种逃避责任的嫌疑而已,何来要受尊重的道理?梁山地势不算太低,一条通山车道从山村里通到山脚下,印光和尚到死都没想过自己死后这里会全面开放成景区。这座山的山路很窄小,崎岖不平,蜿蜒不断,整座山被树林覆盖着,里面的树并不受自然的拘束,到处从生,石缝里,山璧上。山顶上是一座千佛洞,不过并不是有千尊佛,且千佛无面,缘故是文革扫四旧。

孟父把车停在山下,和孟晓上山。孟晓和孟母向来有种不可调节的矛盾,而和孟父只是比较客气的温顺,谈不上是亲热。孟母和孟晓的不可调解常常发生争吵。孟父经商在外,偶尔有时间回家住几天,如果赶上孟晓暑假长假就呆着孟晓去旅游。暑假刚开始,孟晓就和孟父去青岛看海,甘肃游玩。孟父向来有种能力,可以借着环境来给孟晓发问,自己觉得颇为骄傲,料到没有一个父亲会如此有创意,同时又惊讶自己会如何这么聪明。孟父的思想若是给日本美国的做家长的知道,一定会笑他落伍,因为那种教育方法在国外早已不鲜。孟晓对孟父的想法觉得讨厌。山上到一半的时候,阳光穿透树叶间的缝隙,投射在孟晓的脸上,有些孩子气。孟父说,你想去哪里上念初中?孟晓说,一中吧,说完一笑。孟父惊奇说,为什么?孟晓说,我觉得自己水平在哪里就挺好。孟父说,好,不过我和你妈商量过了,还是让你去二中,总体水平不错,也离家近点。孟晓说,那也行,我觉得在哪里都无所谓。孟父看儿子如此不自信,转过脸长叹一声。随后就又是发问了一些关于理想梦想的发毛问题。

孟晓站在一中门口,想着孟父三年前的夏天带他去梁山的情景。如果当时自己坚持说要去一中,现在现在门口,还会是这种说不出的滋味么?自己虽然没有了三年前的孩子气,多了些忧郁,可还是会在离开自己呆了三年的学校难过,自己心里可能并不这么承认,不过那种让鼻子的冲动确实真值得哭上一场。自己到底在舍不得什么。

在一中报道后,由于孟母和一中校长认识,校长说可以帮忙照顾照顾,就给孟晓分到6班。6班班主任是个男教师,教语文,叫王宏。名不如其人,发型总是一团一团乱糟糟的,觉得烦的时候就干脆留成平头。这王老师,喜好找学生的茬和家长的茬,把学生折腾的差不多了还不放手,打个电话给家长让继续折腾。孟晓初来到6班只觉得好多人都在针对他,也由于自己性格比较怪,不能和众男生打成一片,自己一个人坐在教室后面,就那么总是低着头,不想见到任何人,也不想被任何人看到。和他做同桌的是一个女生,性格大方开朗。同桌说,你是转来的么?孟晓说,恩。同桌看到他用手护着脸,说,我叫段梦洁,你好。孟晓手指展开一道缝,眼睛露了出来,发红,说,你好,我叫孟晓。之后孟晓就和段梦洁经常在一起聊天,孟晓只觉得他这个陌生的人心里开始感到轻松,可以把每天生活上的事情和段梦洁说说。孟晓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姑娘以后成为了她最好的伙伴,在孟晓难过的时候,失恋的时候受伤的时候。以后孟晓考到三中的时候,段梦洁因为落榜又去一中回去复读一年,那一年里,孟晓总是会在通话或是周末的时候才能和段梦洁说话,对他来说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友谊。

孟晓在一中6班渐渐有感觉了,时间证明一个人忘掉悲伤就在不经意间,虽然他还是在心底反复着自己以前的生活和悲伤,不过他已经可以在朋友面前说笑和发怒。判断一个朋友的准则很简单,可以承受你的快乐和悲伤就是好朋友。孟晓的班级里有几对情侣,这让他有想起初二的时候和那个女生在一起的时候,不过幻想时总是被现实的人闯进。

当孟晓坐在第一次月考的考场也总能想起当时自己答题时的沉默样子。一年前,自己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很不错,当时自己就很孤傲的对不屑一顾的考试说,我总会考上的。一年前中考成绩给他敲了个钟。孟晓在考场上依然沉默的答题,旁边的一个男生向孟晓抛纸条孟晓却不理睬,脸转过去做出无奈状,刚一抬头,看见了多年后自己依然喜欢的女孩,留着齐肩头发,那女孩也转过来,笑了一笑小声说,你数学做完没有?孟晓低声道,还没有。那女孩道,那你快点,快要收啊。说完一笑,又埋头做卷子。孟晓转过头来答卷。一年以后,当孟晓坐在三中的教室时,想到自己那时忘掉了和自己以后会喜欢多年的女孩少了一见钟情,不觉想笑笑。

一次月考之后,孟晓成绩中等偏上。然后接下来一个女生给他告白,说:

你好,我想我的这封情书可以到你手里我的心已经是一位赢家了,真不知道怎么去和你说有些话,希望你能谅解,我想说天空,白云,天空代表最真实的蓝色,白云代表最纯洁的白色,我想送给你的礼物在盒子里。因为人都说巧克力代表喜欢,糖代表快乐,喜欢只需要一个,而快乐要有很多。

王尔雅

两年以后当孟晓坐在三中的教室里想到王尔雅给自己写的情书,就得可笑和悔恨,两年后再次见到王尔雅的时候,自己才想到两年前把一段时间用到她身上,不过两年后才明白自己原来早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就好像女生宿舍那道光芒一般,总是藏在孟晓心底,这是两年后他才知道的,原来那光芒早就存在心里。两年后的孟晓见到自己喜欢的人之后,还是有很多说不出来的话,可是同样在他看来,说的已经够多的了。

第三章

孟晓自己在两年后都好笑,自己当时就因为尔雅的一封情书动了些情,也许这情只算做一时的好感,自己也是一时冲动,错把这种情感当做感情来使用,自己被女生倒追,可是自己并不知道尔雅喜欢自己什么。两年后自己在次回想尔雅给自己的那个理由的时候,觉得幼稚的没道理。孟晓对尔雅说,你喜欢我什么,我想知道。尔雅说,没有理由,喜欢一个人需要什么理由呢?之后孟晓便和尔雅在一起了。段梦洁找孟晓谈了谈,问他怎么想到和尔雅交往的。孟晓说,感觉吧。他忽然想起自己初二的时候,和他曾经喜欢的姑娘也说过同样的话,感觉。感觉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情人间的相遇靠的就是感觉,想交往的时候一个感觉不错解决,不想交往了一个没有感觉了事。可以把不好意思说出来的话推到感觉身上,让对方直接无奈。

第二次月考后孟晓知道了自己以后喜欢的女孩名字叫做左小南。那是在第二次月考的时候,孟晓又见到那女孩和自己在同一个考场,依照两年后的孟晓的话来说,有缘分。不过常常缘分是折磨人的,缘分让人在一起其实是为了酝酿一段悲剧,这个两年后的孟晓最清楚。孟晓至今还觉得其实当时他们不见面最好。两年前的孟晓在城关二中那段恋情是不想对任何人提的,段梦洁也许知道,所以从来不过问关于孟晓以前的事情。两年前的孟晓觉得自己过得很开心,可是事情总是曲折的,至少故事是这样的。

孟晓想找到那女孩,对自己来说, 她可以成为一个好朋友。一般来说,和别人做朋友只是一种过渡,而不是目的。左小南在二中待了三年,自己觉得这三年生活太无聊了,每天做得都是同样一件事。孟晓找到左小南之后,说,你好,我是孟晓,我们在考场见过。左小南笑了笑,说,知道。孟晓说,我想和你做朋友。左小南说,为什么。孟晓说,感觉不错。感觉是个很傻的东西,左小南说,我要上课了,再见。等——等,孟晓急切说,忽然想着自己反应为什么这么强烈,自己并不喜欢她,只觉得她会是个不可或缺的朋友。两年以后的孟晓当时想,如果左小南果断拒绝的话,现在会是怎么样。

县城又迎来一个全新的夏天。孟晓骑着自行车载着王尔雅在县城转悠。孟晓觉得坐在自己车后的姑娘其实和自己性格相距太大。两年前他载着他初中最喜欢的女孩同样在县城转悠,那种感觉只是一种愉快和温馨。当然,那个女孩在他生命里并没有停留太久,孟晓当时就急了,发疯似的在大街小巷里飙车,然后当自己的体力消耗完的时候,孟晓把车一推,坐在地上大哭起来。现在这女孩坐在自己后面,多的只有压抑和不快。县城的夏天如旧,每年夏天照例有人在大街上卖汽水和水果,人们交谈的话语在高温下变得低落。孟晓和王尔雅有了矛盾。情人之间的矛盾只好比未成年劳教所的条文,只要想改,总还是会重新来过。王尔雅自己知道,孟晓和自己交往只是一时的好感,并没有兴趣计划着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不过她自己太爱孟晓了,把爱看的太重,忽然觉得自己不知道怎么去表达爱了。她只想着,孟晓是属于自己的。其实这种主人翁意识很可笑,上帝说女人是一个男人的一条肋骨,身体以外的附属品说身体体效劳于肢体,每个男人都会骨折上几根肋骨,所以,肋骨只有期望自己不骨折的道理,断无要求身体永远不背叛的时候。王尔雅把脸靠在孟晓的背上,孟晓沉默。假如一切女人甘愿在喜欢自己的男人面前沉默,这能说明这女人喜欢的有道理,爱得有方式。

孟晓带王尔雅穿过两条摆摊的小街道,来到实验一中。他忽然觉得和两年前的情景有些相似。两年以前,当他站在教室门外,向自己初中时喜欢的姑娘伸出邀请的手时,有很多人围观,那些女孩们在羡慕,脸红,男孩们则大笑,起哄。那女生犹豫了一下,把手伸了过来,孟晓当时觉得太高兴了,私下里想好的对白一句都没和事情接上轨,只是现在女生面前傻傻的笑着。但那女生竟同意了。

车子在二中停了下来。孟晓把王尔雅带到里面。两年后的孟晓依旧可以想到他和王尔雅在二中见到左小南的情景。孟晓走过去说,你在这干什么。左小南说,不干什么,你能来我为什么我不能来。孟晓当时就乐了。当左小南转身走了的时候,就在那一瞬间,当阳光铺在左小南脸上的时候,孟晓呆住了,可以说是被一种感觉牵制住了。两年前的他就是有这么一种感觉才去给那个女孩告白的。你在看什么,王尔雅问道,有种醋味。没看什么,一个朋友,孟晓说。然后王尔雅对孟晓说了一句他现在想起来都脸红的话,她说:

孟晓,我告诉你,你别想着怎么去冷淡我,永远别想。我是很喜欢你,可是你也不要太讨厌了。

说完王尔雅当着孟晓的面哭了。孟晓自己在两年后也觉得自己当时太对不起王尔雅了,看左小南的时候真的和看情人没有什么区别,不过他并不是自己的情人,也并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姑娘,她身上到底有什么,自己会对她很是不同。男人原则配偶除了一见钟情还有种是不见钟情的,不过不见钟情到底有些不实在,只算是一种理想的。自己把感情看得太随意,王尔雅把看感情看得太重要,自己当时不经意间落在这个网里,想离开很难。因为不想这么没感觉的不快乐,也不想让王尔雅这么难受,忽然明白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想和王尔雅分手。但是他不知道短痛固然好,可是很多人常常耐不住那短痛的撕裂而去做傻事,长痛下去虽然难受,但是时间和身心都受到了平均对待,痛或许可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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