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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孝”是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所共同遵循的一项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
什么是孝呢?《说文解字》中:“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释训》也对其解释:“善事父母为孝”。康殷在《文字源流浅说》中分析为:“‘子’用头承老人行走。”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爱敬、善养的行为就可称之为孝,这是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孝现象出现于原始社会时期。儒家在继承原始社会孝观念的基础上完善了孝道理论,提出“父慈子孝”的主张。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孝经》提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的观点,使孝跃出家庭伦理的苑囿,融入政治生活,扩展为社会规范。
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统治秩序,历代君主多推崇儒家孝道观,期望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统治者甚至以法律手段强化孝道,使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
为迎合统治者的需求,历代思想家也对儒家孝道观进行加工、引申,使之更好地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历经一代又一代思想家的阐述、深化和统治者有所侧重地倡导、宣扬,儒家孝道被篡改利用,不断扭曲,内涵出现了异化,最终被推向极端,成为愚孝。古时的《二十四孝》就有很多是愚孝,以孝之名,行残忍之事,只能体现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其中郭巨埋儿的故事就是为了行孝,不顾小孩性命,埋儿奉母,可谓非常残忍。
这个故事说有个叫郭巨的,本来家境还行,不过父亲死后,他自己一个人抚养老母亲,对母亲也非常孝顺。但是随后生活更加艰难。
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自己的孙子,就经常把自己的食物留着给孙子,郭巨觉得这样下去影响他供养母亲,就和妻子说,儿子可以再有,但是母亲只有一个,不如把儿子埋了,好节省开支供养母亲。
妻子不得已,只能听从丈夫的话,抱着小孩,郭巨就开始挖洞。幸好,挖到二尺深的时候挖到了黄金,说郭巨孝心感动上天。郭巨因此过上了好日子,得以同时照顾母亲和孩子,他的孝顺也得以名闻天下。
愚孝就是盲目不清、失去理智的孝。如信奉“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观念,侍奉父母,不论对错、曲直,绝对顺从;相信做出“至苦至奇之事”才是孝敬父母,竞相以割股疗亲、杀子奉母、随父同死等等野蛮、残忍的举动行孝道。在统治者的宣扬下,愚孝被普遍视为美德,并在社会上产生相互攀比的现象。
在这再和大家分享一个孔子与弟子曾参的小故事:
曾参种瓜,不小心伤到了瓜的根部。父亲曾晢认为他用心不专,大怒用锄柄击打他背部。曾参倒地晕了过去。少倾苏醒后,曾参问父亲:“刚刚我犯了大错,您大力教训我,自己没有伤到吧?”随即退下回房,抚琴放歌,让父亲知道自己身体安康。孔子听到后,十分生气,告诉把门的小童:“曾参如果来的话,不要让他进来。”曾参很委屈,便托人向老师问询。
孔子讲:“你没听说吗?古时候舜侍候父亲瞽叟时,不论父亲有任何需要,都尽力满足。但当瞽叟想要杀他时,他都躲开。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所以瞽叟没有犯下不称职的父亲的过错,而舜也没有失去身为人子淳厚的孝道。如今曾参侍候父亲,放弃身体来承受父亲的暴怒,致命的重击也不躲,若其被打死就会陷父亲于不义,这怎能算孝呢?"曾参听说了这些话,说:"参的罪过大啊。"于是拜访孔子,为自己的过错道歉。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绝不是强调一味的愚孝。倘若因为自己的孝顺,却让父亲背上弒子的恶名,最后身入囹圄,这并非孔子所提倡的孝道。而且,从儒家经典中,我们完全找不到有哪个儒学大家鼓吹“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观点,倒是在明清高度集权的社会环境下,这段话不断在戏文中出现,广为流传。
在当今大力弘扬“孝”的时代,我们继承与发扬孔孟的合理孝道,坚持“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的十二字孝道,“孝”对人生,但不能做愚孝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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