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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的偷窃狂一对夫妇前来向我求助,他俩十分绝望地问:“我们该拿那才六岁大的女儿怎么办?她偷我们的东西,她也偷我们朋友以及她朋友的东西。当她与母亲上街购物时,她又会偷店里的东西。我们才送她参加转为女孩举办的育乐营一天而已,她就带回来了其她女孩的东西——有些东西上面还清楚写着原来主人的名字。她编造许多谎言,声称母亲买了许多东西给她,而那些偷来的东西全是属于她的物品。有任何方法可以整治这般年纪的偷窃狂与年近六岁的骗子吗?”我告诉他们,我自有办法,随即写了封信给这位小女孩:“亲爱的海蒂,我是你六岁大的成长小精灵。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成长小精灵,但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这个小精灵。因此,你也从来没有看见过我。或许,你会想要知道我的长相如何。我在头顶上,前额上以及下巴上都长着一些眼睛。如此一来,我才能清楚地看见我所负责看守的孩子所做的一切事情。如今,我看着你慢慢地学会了许多事情。我对你热衷学习的态度深感满意,而有些事情似乎比某些事情难学许多。此外,我也有许多耳朵。我的耳朵却不长在头顶上,否则它们将会干扰我的眼睛进行观察。我有些耳朵在脸颊的旋转关节上,我因而可以自由调整它们的方向,籍以聆听四面八方传来的讯息。我也有些耳朵长在颈部、身体侧面以及那些后腿上面。此外,我的尾巴上也长满了耳朵。尾巴末端的耳朵则是最大的一个——正巧位于尾巴的旋转关节上(请你的父亲告诉你旋转关节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那么我才可以自由转动这个大耳朵的方向,好能听见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以及着手进行每件事情过程中所发出的吵杂声。我共有三只左前脚与一只右前脚。一般说来,我多半凭籍着靠外侧的两只左前脚向外行走。内侧的左前脚一共有三十二个指头,这也正是为什么我的字迹如此丑陋的缘故,因为我老是不记得该用哪些指头夹住铅笔才对。当然,你可想而知,我运用左前脚的速度得比运用右前脚快上两倍,否则无法维持直线前行。此外,我还有七只后脚——三只在左侧,三只在右侧,两侧行进的速度因而颇为平均。我想来喜欢光着脚丫子到处行走;你也知道,凤凰城的夏天有多么炎热。因此,我常只在两只后脚上穿鞋子,其余则一律打赤脚。”一段时间之后,我受邀请参与小女孩七岁的生日宴会,我不得不谢绝对方的盛情,因为我是个六岁小孩的成长小精灵,对七岁小孩的成长事物所知甚少。然而,却是这个属于六岁小孩的成长小精灵,一路看顾她、聆听她。伴她走过六岁时光。属于小精灵的故事彻底矫正了她的行为。在提供有助于孩子发展健全良知的资讯过程中,艾瑞克森可以避免使用有关“禁止”、“应该”,以及规范之类的描述。他以其一贯的态度强调学习的价值。此处他采取的立场,与先前另一个故事如出一辙——均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而非怒气冲冲地)呈现教训。事实上,在所有关于训诫的故事中,艾瑞克森的态度总是坚定却并不严酷——即使某些读者可能认为他的方法其实颇为严厉,或有如进行意志之战。事实上,他的真正目的是,协助孩子发展出属于个人的自主意志与自律精神。此一案例中,六岁的小女孩已被父母标示为偷窃狂,艾瑞克森却并未被卷入此一有关偷窃的“动力系统”中。相反的,他认定小女孩需要的是一个内化的超我。于是透过写信与对方产生共鸣的方式,提供小女孩所缺乏的内在监护人物与自律系统。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米尔顿·艾瑞克森的隐喻小故事:六岁的偷窃狂”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