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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经常流行一句话: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近日,信阳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交警蜀黎大呼这个朋友“真坑”的事情。
5月22日中午,平桥中队光明路南段电厂路立交桥下例行查处酒驾时,看见由南往北有一辆牌照为:豫SCGXX0小型黑色轿车行迹可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酒精呼吸检测,显示该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81.40mg/100ml,后带到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87.8 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
在检测该驾驶员证件时,该驾驶员在车里翻找许久后拿出一个写着项某某的驾驶证交给民警,民警看后觉得可疑,驾驶员却声称是的确是自己的驾驶证,并主动报出了“自己”的驾驶证号与对应姓名,但细心民警最终还是发现驾驶证照片和本人存在细小差别,通过警综查询系统寻找驾驶证本人信息,电话联系上驾驶证上项某的手机,经核对才知道,该车为项某的轿车,而眼前的这位酒驾驾驶员叫徐某保,借了他的车接孩子,当交警把情况告诉项某时,项某非常不可思议,直呼在家都能“躺枪”。
经了解,徐某保借了项某的车,期间可能想着中午不会有警察查酒驾就喝了点酒,考虑到自己是A2的驾驶证,以防万一还提前背好了朋友项某的驾驶证和姓名,关键时候可以拿项某的驾驶证给交警,让他去挡刀,可谁知自己的瞒天过海万全之策,最终还是落在交警的火眼金睛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把自己给玩了进去,在事实面前,徐某保终于承认自己醉酒驾车,企图蒙混过关想让朋友来挡刀的违法行为。
最终司机徐某某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徐某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最后交警蜀黎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不是儿戏,纵有你的三十六计,我有我的火眼金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有一丝侥幸心理。做到文明驾驶,保证家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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