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970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通讯员 亓伟临沂报道
6月11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安徽省的感谢信,信中对兰山法院的司法为民、管晓蒙法官及其团队干警的暖心执行表示了感谢。简短的感谢信背后,有着长长的暖心故事。
事情还要从5年前的一起案件说起。2015年10月1日,安徽人老丁的独子在京沪高速临沂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事故给全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至今老丁和老伴整日以泪洗面,无法走出这个阴影。案件判决书生效后,肇事老板拒不赔偿,无奈之下,老丁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肇事车辆
然而执行过程中,因受害人属于安徽省,被执行人属于河北省,执行法院属于山东省,路途遥远,执行难度可想而知。案件先后历经一审、二审,两次评估,中间也更换了好几名法院干警,2020年,兰山法院执行团队团队长管晓蒙接手该执行案件,难点也摆在了面前。通过调查,管晓蒙了解到目前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台肇事车辆可执行,然而车辆损坏严重,经评估最多只能卖4万多,20余万的经济赔偿完全无力承担。
找到了可供赔付的车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管晓蒙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车辆拍卖成交后,由于涉案车辆停在司法拍卖车场多年,产生巨额停车看管费用,这部分费用如果让被执行人承担,受害人就会得不到最大程度的赔偿,如果让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的利益又无法得到保障。
“今年以来看管收费情况民众关注度高,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法院采取司法措施产生的车辆看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拟执行《行政强制法》,明确涉案车辆看管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兰山区政府全力支持,批准兰山法院请求。”面对两难境地,管晓蒙积极向院里汇报并多次与车辆看管的单位沟通联系,虽然这些看管费用是法院在明确服务以前产生的,但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经积极协调,车辆看管单位免除了近3万元的停车费用。
“管晓蒙法官接手我们的执行案件后,排除各种困难,将肇事车辆拍卖,实现了判决赔偿。车辆拍卖成交后,兰山法院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又多次和车辆看管单位沟通联系,最终将停车费免除。虽然遭遇了无情的事故,但是兰山法院的温情文明执法和兰山区委区政府一心为民的宗旨却让我们心里倍感温暖。”老丁在感谢信中说道。
经过不懈努力,老丁获赔偿案款近4万元。下一步,兰山法院将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穷尽执行措施,为老丁依法执行赔偿款。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一份“免单”彰显“司法为民” 兰山法院温情执法的故事”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