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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宁县公安局羊街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1名违法人员被拘。
7月18日18时许,威宁县公安局羊街派出所接到威宁县草海镇白马村村民周某报警称:自己在威宁县羊街镇嵩山村专业合作社种植的红豆有部分被盗。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调查。经查,家住羊街镇嵩山村的村民陈某某见合作社种植的红豆已经成熟,便在未经过他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合作社种植区,并偷摘红豆三十多斤。
在派出所询问过程中,违法人员陈某某如实交代了其未经允许,进入合作社种植地偷摘他人红豆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人员陈某某涉嫌盗窃他人财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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