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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陈佩斯、朱时茂,有些阅历的朋友肯定能如数家珍地说出他们的代表作:《吃面条》、《羊肉串》、《胡椒面》《主角与配角》《姐夫与小舅子》……
在一系列让你想起就能乐出声音的作品中,有一个作品可能并不是太起眼,却是笔者认为迄今为止他俩在舞台上最好的作品,这个作品的名字叫做——《警察与小偷》
作品背景:普法作品点石成金
1990年10月,陈佩斯、朱时茂接到了邀请,为12月的公安部联欢晚会准备小品。小品的框架由公安部提供,目的是要在晚会中通过小品进行普法教育。
既要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又要保证小品的幽默性和讽刺性。这下可难坏了陈佩斯和朱时茂两个人,两个人为了这个作品吵了一个多月,剧本改了十几搞,最终才呈现了今天见到的这个版本。
故事展开:从一个错位的身份开始
《警察与小偷》讲的是一个越狱出来的小偷,假扮警察为同伙放风,结果偶遇一个真正巡逻的警察。在交谈过程中,慢慢觉得自己已然是一个警察了,甚至以警察的身份抓住了自己的同伙,之后在真正的警察提醒之下才发现自己的角色错位,最终,两位小偷一同伏法。
故事的冲突点就在这个错位的身份上。本来已经是多年小偷的陈小二(陈佩斯饰演),为了帮同伙放风,偷穿了警察的衣服。一个多年的小偷,长期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却穿上了警察的制服。就显得尤其滑稽,而且小品的前半部分一直都是真正的警察(朱时茂饰)来教育这个“假警察”如何注意自己的仪表。外在身份的错位加上陈小二本身就吊儿郎当的身形,自然就成了这个故事的主要笑点。
角色成长:内心深处的善良的萌芽开始生根
从情节设计来看,陈小二并不是一个内心邪恶的人,反而是十分善良的。一开始就劝同伙说,假扮警察是犯法的,之后也一直胆战心惊,即便是在和真警察的聊天过程中,也从没有说过谎话,只不过是被误会罢了。只是,长期的小偷经历让自己一直过着战战兢兢的生活,在警察对他的训练中,他第一次感觉到了挺起腰板,光明正大活着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这个时候他内心中,对正常生活的渴望,对原理犯罪生活的渴望,已经慢慢开始展现。
人性闪耀:原来爱的赠与要比物质的索取更加令人满足
被老警察调教过后,陈小二开始沉浸在新的生活状态中无法自拔,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真正的警察。小品的高光时刻是蔡明扮演的盲人小妹妹登场后,处在角色中的陈小二主动想要帮助她,可是她却十分胆怯。当陈小二告诉她,我是警察,还让她摸自己的制服后,盲人小妹妹才放心地让她扶着过了马路。
在搀扶盲人妹妹过马路的时候,陈小二内心肯定特别满足,这是种被人需要的满足,也是种被人承认的满足,这远比遭人憎恨,生活在阴影中的日子要幸福得多。这一刻,人性中善良的光芒开始闪耀,也是最令人感动的时刻。
幻象崩塌:喜剧外衣包装下的悲剧内核
小品最后误以为自己是警察的陈小二把同伙都抓了起来,当真警察赶到时才幡然醒悟:“我怎么会是小偷呢?”刚刚建立起的美好梦境被无情地打破了,这一刻,这个小品的内核是悲剧的,这正印证了鲁迅的那句话:
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不过故事并没有结束,老警察让陈小二还把他偷的钱包还给自己,陈小二无地自容——“习惯了”。这成了小品最后的笑料,掩盖了陈小二的失落,把作品往喜剧的方向上拉了回来。可是正是这句话,仔细品一品,却仍是满满的心酸:一个偷盗成习惯的人,偶然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他还能改得回来吗?这个过程会受到怎样的挫折呢?这正是这个小品对人性悲悯的拷问。
深度思考:为何煽情的作品不再感人
看完这个作品,笔者被深深地感动了。反观现在舞台上的好多小品,演员一个劲的煽情,观众却一个劲的膈应。为什么《警察与小偷》没有什么煽情的情节却感人至深,很多小品中演员哭得稀里哗啦却不能让观众产生共鸣呢?
笔者认为,润物细无声的情感要比硬滴眼药水的煽情有效得多。
《警察与小偷》中,陈小二通过一系列行动促使自己内心得到转变,让自己内心的善良慢慢展现,这样更容易让观众和他产生共情。反观现在很多小品,为了逗笑,前面各种无厘头的折腾,到最后突然严肃起来,故事情节关联不大,情感线更是来了180度的转弯,这就让下面的观众很难接受了。
结语
《警察与小偷》在让观众快乐发笑的同时,展现了一个小人物从阴暗走向光明,从罪恶走向正义的心路历程,展现了人性光明的一面,令人感动,不愧是时代的经典作品。还希望现在的小品创作者们在学习老一辈艺术家幽默技巧的同时,更多的研究人物和情感的规律,创作出更多有内容、有深度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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