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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一本书上看到个还算有趣的观点:所有的作家都憎恶写作。
一语中的!虽然我还算不上一个作家,但显然已经沾染上了作家的“臭毛病”啦!今天我就来简单讲讲为什么“作家”都憎恶写作吧!(备注:这篇绝对不是陌上拖更,打破自己flag的洗白文)
我相信,我绝对不是唯一那个畏惧空白纸张或者发光的空白屏幕的人。每天挣扎地拖着自己坐到写字台前,偷懒磨蹭,为了不把手放到键盘上故意将笔套丢到地上。
我热爱我写的文字,但是憎恶写作的过程!
这看起来似乎讥讽可笑,但它只是陈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坐在空屋子里,尝试着编造出能使更多人传播或者愿意花时间去看、去思考的故事,还需要机智的用文字将空白的纸张填满,这实在是一件伤脑且孤独的一件事。
我曾经趴在窗台上数经过的第19辆车如果是SUV我今天就开始动笔;将房间打扫赶紧,东西摆摆整齐再动手……不过这并不是否认写作时会有激情高涨、思如泉涌,酣畅淋漓和随之而来的充满胜利感的时刻!
为什么写作的人喜欢“磨叽”呢?因为……
写作是一个精神分裂的过程
写作有时候需要笔者在短时间内将自己打碎,再揉搓成不同人物,比如:产品的体验者、广场舞大妈、滑板青年……每个人物都代表了所在圈子的独特个性和特征。
所以写作的人必须自由的漫游在分散、凌乱的细节里,但是又需要清晰、有序并符合逻辑的讲故事。现实生活中,我们消磨时间;写作时,时间消磨我们。
并且时刻要明白,读者不愚蠢,他们很聪明。提供好的作品的责任在于作者,而不在于读者。蔑视读者,对公众缺乏敬意的创作人,就应该放弃为继续写作的野心。写到这里,不禁停下手对自己说一声——太难了!
写作牢不可破的原则:不能乏味
如果对成功文章的要求仅仅是避免让观众厌烦,那么为什么只有为数不多的编辑能够维持中产阶级生活呢?为什么没有成百上千万的作家出现?
有所保留、缺少情感、保持公允、客观和冷静的写作,这或许在写公司行政章程是合适的,也可能适用于买来的小东西的组装说明书,但是对于故事写作来说,这样的表达违反了最基本的艺术原理:太乏味了!
美国一位作家这样说:“我们写自己的生活,也在写我们的讣告”。如果一个作者无法使他的故事具有自己的个性,如果他不能把它变成自己的故事,注入自己的情感,那不管故事如何一波三折,仍然可能是平淡、缺乏热情、缺少情感、苍白、脆弱、乏味至极的!
艺术是谎言,讲述了更大的真理
在小说《抉择》中,一位犹太教士对他儿子说:“如果你想变成国王,你想模仿上帝,那你必须服从你的头脑而不是你的心”。
这段话对于教士的儿子来说,也许是个明智的选择,但是对于写作的人来说,它不是!
写作是一种心灵产业,运用切实体验和主观感受多于理智分析。如果你想成为国王或者上帝,让你的头脑指引你。
如果你想为更多的读者写作,那么,请用心生活:鼓起勇气做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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