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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万物之灵可以改变、利用自然界中的一切,所以说杀任何动物都是可行的。但是凡事都要看后果、利弊,在古代杀牛是犯法的,因为牛是农耕民族重要的劳动力,到现在杀熊猫不行,因为熊猫给中国带来了经济文化等多种效益,杀野生动物也会破坏生态环境间接破坏人类的生活,杀宠物属于侵害他人财产。但如果是人工饲养专门用来提供经济的动物比如:饲养可食用中华鲟,北京鸭,法国脂肪肝鹅等,完全不用心疼,也不用考虑圣母的心情。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闹饥荒,农民家里的老耕牛年纪大了干不了活是不会被杀的,为什么?就因为牛为家里做了贡献,而且,它是用来耕田的,一般杀的,都是圈养的肉牛。如果你养狗养猫是为了吃,那没什么问题,如果你是为了养着玩,在它老了取悦不了你的时候,就不要杀它吧,给它一个幸福的晚年,毕竟,它曾经为你和你的家人带来了欢乐。如果你执意要杀也没有关系,这毕竟是你的宠物,你的私人物品,我也没有权利干涉。
我不知道的时候有一只小鹿犬,算是陪伴我长大记事再到少年吧,很老了,带出去遛弯,然后坐在公园休息,有个小孩子拿着烟头烫我狗的皮,我过去推一把。然后他爹来了,说你怎么打我儿子?我说他烫我家狗,他爹说不就是狗吗?烫一下怎么了?又不会死,我一脚过去把他儿子踹倒,也说了句,不就是人吗?世界多的是,而且踹一脚也不会死,是不是?他那个爹想打我了,给人拦住了。当宠物被故意杀死却不会被谴责、追究,那么人分等级时代也即将到来。
所以,我与世界相处的规则就是,猫与狗曾经带给过我美好的时光,所以,当有人对吃猫狗津津乐道的时候,无疑是触犯了我的规则。对于这样的人,除了嗤之以鼻也不再想有任何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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