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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有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有群强盗强行破门进入老王家进行打抢劫,老王奋勇阻止强盗在自己家的违法行为,不料强盗竟一纸诉状将老王告上法庭,状告老王侵害了强盗在老王家抢劫的权利。在庭审过程中,强盗辩解道:“我和别人签的有合同,是别人让我来抢劫的,我是合法的。” 法官最后判决强盗胜诉,要求老王立即停止阻拦强盗在老王家抢劫。胜诉理由是强盗与他人签订的合同项目是经政府层层审批的合法项目,所以强盗的行为合法! 荒唐法官荒唐案,法律不是法,政府才是法!然而如此荒唐的判决竟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2009年8月,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蟒河镇政府将河南洛阳人白西生招商到阳城县蟒河镇曹山村,并投资数千万元兴建阳城县军会采石厂,当年被定为书记工程。2016年山西路桥集团阳蟒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蟒公司)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施工许可,他们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而不顾,指使施工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行进入采石厂强行非法施工已近两年,他们勾结某些地方公权力企图将白西生赶出山西,吞并私营企业财产,瓜分国家赔偿。白西生为维护权益也被他们设圈套送进监狱至今仍在羁押。 引起纠纷后,“阳蟒公司”花样百出的指使施工单位将白西生的妻子李社娟起诉,状告李社娟在自己的企业阻拦非法施工是侵害施工方的权益。本来显而易见连当地村民都知孰是孰非,然而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却耐人寻味。判决书中写到“本院认为,原告所包工程是经层层审批并办理了相关征地补偿等手续的合法工程,原告的施工行为合法。顾被告应停止对原告的施工的阻拦,排除对原告施工的妨碍”。但是原告当庭并不能出具建设用地土地审批手续、施工许可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这已经是触犯了《土地法》第七十六条、《公路法》以及《城乡规划法》,阳城县法院的判决明显与国家的上位法相背离。 阳城县法院认定原告所包的工程是经层层审批所以合法,进而认定原告行为合法。阳城县法院的判决不是依据法律为准绳,而是依据“层层审批”四个字为判定依据实在可笑!此案的庭审和判决就是一场闹剧!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当李社娟继续维权时,施工单位在当地派出所所长的亲自指挥下继续非法施工,并且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殴打。敢问公平何在?法制何在? 司法改革蹄疾步稳,司法改革对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在李社娟与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审判中我们并没有感到公平正义,反而在这个荒诞不经的判决中看到了权与法的寻租。 在如今新时代,山西省阳城县仍然是黑暗的旧中国,公权力和法制就这样沦为强势利益集团的打手。作为来自河南的外地投资商,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何时才能沐浴到法制中国的阳光和公正公平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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