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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何大多都是李鸿章代签的?提到晚清政府,可能还记得当时,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然而,那些提到签署不平等条约的人会认为这是时任部长李鸿章签署的,只有他能承担责任。首先,我们必须了解真相,这也是一个更现实的因素,把损失的这个东西降为最低化,就需要脸皮很厚并且心态还要好,更需要有那种为国家利益着想的,还有非常有心计的这种人,那么李鸿章呢,就是最为合适的一个,有人会奇怪,那么除了李鸿章之外就没有别人了吗?
别人就不行了吗?在当时清政府看整个世界的水平和,就算是选择特别优秀的官员出来,无非分为两类,就是不长心的王爷和满脑子都是为君主效力也非常大臣,都是不接地气的这种人。李鸿章被世界滥用,因为它签署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如最著名的《中日马关条约》、《八国联军条约》等等,所以背叛者身上的黑锅已经回到了现在,签订不平等条约是因为我们赢不了人,被压在谈判桌上,几乎没有什么难以抗拒的力量,这就派代表去谈判,而对于清朝来说,只能争取更多的利益,争一分就是一分,定下营救和救济的句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点。为了明确政府官员的级别和素质。
即使官员的优秀选拔,甚至那些所谓的爱国之流,都是空洞的血液,比如伊山和豪华英语,在两者的各种不平等条约期间签署了鸦片战争。基本上是被北方佬吓了一跳,祖先的姓氏已经忘记了一切,所以在俄罗斯,东北地区很容易占据15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例如,清朝著名的叶名琛之流,当时的梁光总督,他主张“不打仗,不需要去”,面对英法的挑衅,无法抗拒,拉来拉去,广东叶名琛战争的结果是我被俘,沦为囚犯,合情合理:我想去英国,而你是英国女王的理由!这是清朝爱国流的商业水平!也是非常厉害的,但是在战场上被外国列强的打几下,就非常的害怕。
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管不顾,从我国割让给沙俄的土地就可以知道了,他们只顾全自己的生命,外国人让他签什么他就签什么,也不带还价的,正是因为他的这样思想,英国联军才会非常轻易的打到了北京。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朝廷的大臣叶名琛,面对英国对峙的时候,他不能抵抗,但是自己还拉不下去脸去与英国和谈。结果,广东引发了一场战争。他也被俘虏,成为囚犯。可以看出,清末国家危机非常严重。如果所有掌握外交权力的人都被移交给这种人,中国甚至可能不会有这理解也非常有用。虽然在马关条约里头没有能够保住台湾,但是却保住了辽东半岛,其实可以想象一下。
如果那个时候日本人都把朝鲜台湾和东山省都给占领的话,那中国又意味着是什么呢?在辛丑条约中也是这样,但是当时那么惨的景象呢,中国还没有被沦为殖民地,李鸿章的也是在里边比较灵活的谈判,得到了当时比较好的一个结果,从这两个条约中在那种绝境比较困难的下,还为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化,所以说他已经是尽力的。李鸿章懂得西方礼仪和外交技巧,能够顶住外国人的威胁,赢得一分。例如,在中日马关会谈中,李鸿章用一只眼睛交换了一亿二千万两银子作为补偿。李鸿章在他的灵活调解下,与八国联军在谈判桌上打破了八国分裂,最终促成了当时可能获得的最佳结果。
在日本人和韩国人看来,李鸿章是企业文化培训的经典案例:李鸿章在绝望的情况下尽了最大努力为老人争取最大利益。所以外国人给李鸿章起了个绰号“东方辉煌”。虽然李鸿章也犯了很多错误,但在那个时代要这样做并不容易。但是有些事他也是该骂的,李鸿章,虽然在外交能力上算是清政府的第一人,但是在很多关键的时候呢,他还是耽误了国家,比如说在中法战争的时候,他错误的判断了法国的国情,我国是处于优势的但是却签了停战,到最后全输了,并且在后来的新疆上,要不是因为左宗棠的一直坚持,可能现在的新疆已经不属于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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