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715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每年4、5月份是花儿盛开的季节,但是有一种美丽的花,咱们可千万不能碰,它就是罂粟。近日,开发区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田间地头、家庭院落,开展“剿毒”行动,全力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
4月22日下午,社区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村民院子里的菜地种有罂粟,当即找到户主进行询问,冯大妈承认罂粟是自己种的,并表示种植是用来喂鸡,原来冯大妈听别人说罂粟给鸡吃了可以治病,便偷偷种了一些。民警当场对罂粟进行了铲除,经过清点,冯大妈一共种植罂粟20株。
罂粟作为毒品的原植物材料,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栽种的植物之一,私自栽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冯大妈种植的数量较少,且主动帮助铲除,最终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法治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违禁种植品!扬中一大妈偷偷种罂粟喂鸡”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