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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是安徽绩溪人,他是我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哲学家。他以倡导白话文和领导新文化运动,而闻名于世。
胡适幼年时就是一副斯文的模样,他就读于家乡私塾,尤其喜爱读书而不爱运动。19岁时,他考取庚子赔款公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次年胡适加入著名的《新青年》编辑部,开始大力提倡白话文。
胡适有留洋经历,他着力宣扬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所以,胡适和陈独秀,都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
我们在历史课本或者现代文学史上,能够看到胡适的新诗和其它作品,像《文学改良刍议》一文,是他用文字首先倡导白话文的明证,他大胆地把文言文称为半死文字,认为白话文代表了社会前进方向,并创作了一系列作品,
汇编成为《尝试集》。
说了这么多他在新文化运动里的贡献,下面想说一下胡适的情感经历。
像胡适这样的才子,他才华横溢,而且个头挺拔,一表人材,如果他没有几段情感经历,似乎都不可信。
胡适的一生有过三个女性,第一个是美国留学时认识的韦莲司。尽管女方大他六岁,可是二人相谈甚欢,互相引为知己。这段感情遭到了女方母亲的反对,当时胡适在中国也已有婚约,所以这段感情在实质上无疾而终,仅以书信相通。韦莲司因为胡适终身未嫁,到临终前,她还在整理与胡适的通信资料。
胡适生命中的另一个红颜知己,是他和江冬秀婚礼上认识的曹诚英,她是江冬秀三嫂的妹妹,他们二人先是心意相通,后来有过书信交往后更是暗许终身,而且有过短暂的三个月的共同生活和赏景的美好经历。
可是因为胡适原配夫人江冬秀的坚持和以死相逼,曹诚英最终只得打了胎儿,自己远离了胡适。后来,曹诚英死前特意留下遗嘱,要把自己的骨灰撒在以前常和胡适散步的小路上,可见她对胡适的用情之深。
胡适一生有过如此丰富的情感经历,最终陪他一路走到最后的,还是他的原配夫人江冬秀。
综合胡适在文化上的贡献和他的情感经历,我想用这样的话评价他——
他既是倡导新文化的先行者,又是惧内战胜情感的普通男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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