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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响起一阵清脆的叮铃声,值班律师迅速拿起了电话,一番简单的沟通后,律师就把电话递给了我,说是找我的。我疑惑地接过律师手中的电话,原来是金清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打来的,我心里想着法律服务所的电话十有八九是申请法律援助的。经过了解,果然如此。
事情是这样的,金清镇养老院的梁阿公虽然是一位93岁的老人,但身体健康,老当益壮,平时除了爱早起锻炼,还爱去超市买东西。前几天,阿公一如既往地去超市买东西,买了两个苹果,提在手里。乘手扶电梯下楼时,遇到手扶电梯旁的玻璃广告牌时缩手不及,吓得摔了下来,当即就起不来了,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发现断了好几根骨头。当时超市没有主动出钱治疗,事后也没有积极赔偿,现在治疗结束了,阿公就想告超市。因为阿公行动不便,又是孤寡老人,自己无法来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所的同志便打电话过来问是否可以代阿公来中心申请。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我第一时间向中心主任汇报了此事,主任考虑到老人大病初愈、行动不便,又系孤寡老人,当即责成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无需阿公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和承诺书,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免除了阿公行动不便之苦。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申请要到管辖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随着法律援助的不断发展,为了方便受援人,扩大援助范围,台州市司法局实行了法律援助市区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申请人可以就近到市区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的援助事项和援助对象,可以直接受理申请,对于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更是提供上门办理的贴心服务。梁阿公虽然摔倒了、受伤了,但却得到了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及时的帮助。相信在法律援助服务一体化、援助范围扩大化的发展过程中法律援助能够照亮更多人的维权路。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林旗
原标题:《【我的法援故事】法律援助照亮你的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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