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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对夫妇模样的人,大摇大摆地来到援助大厅,东看西瞧,说话大声武气,凛然一副自家院坝的逍遥自在。
“请问,你们什么事儿?”工作的要求,需要我们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我压住心中隐隐的不满,礼貌而又温和地询问。
“申请法律援助。”两人异口同声的道。
“我是胡洪(化名)啊,我被公交车师傅打了。”男人理直气壮地补充。
“哦,是胡洪!”
记得,之前为其提供过法律援助也是被公交车师傅打的。据说,之前的之前,在雅安、成都打过几次人身侵害纠纷,也是和公交车师傅有关。
“申请法律援助,是否符合条件,要审查啊!”我不温不火的,同时心里有些疑问:“难道都是偶然的,问什么总是被公交车师傅打?”
“我们是残疾人,不需要审查!”妻子吴吉(化名)一副神情凛人的模样。真是物以类聚,夫妇两人在一个鼻孔里出气。
我看了他们出示的残疾证书,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让他们填好申请表。吩咐他们等候通知。
“马上受理,指派律师。”女的以命令似的口吻道。
“我们住成都,来回不方便。”男的狠狠的凶我们。
“我们有工作的程序,有审查的时间,”我说,“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三天内我们会电话通知你们的。”见我坚持,两口子悻悻的走了。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中心负责人云淡风轻(化名)曾多次告诫我们:“我们的善良和同情心不能被无理取闹的人绑架。”的确,我们法律援助资源不是无尽的,是有限的,我们要把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精准地用在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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