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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开始,清政府推行了“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后年代的滋生增加的人丁户口不再增加租赋,全国的租赋总额一律按康熙五十年为准征收但是,人口情况不断变化,滋生人丁既不加赋,有的农户人口减少,丁税如旧;有的农户人口激增,丁税分摊极微,仍然产生赋税不均隐漏的情况。
为了便于征税,避免隐漏不均等情况的发生。康熙晚年四川广东两省实行了按土地亩积均派丁银的做法。雍正二年(1724年),清政府正式下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从此废除了两千年来的人口税,只收土地税,称为“摊丁入亩”。
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它既保证了封建国家的丁银收入,简化了赋税的手续,有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对劳动者来说使地多者税多,地少者税少,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贫富不均的情况,有利于劳动人民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它消除了劳动者因为逃避丁税而大量流亡山林、隐蔽户口的情况,有利于个体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和荒地的开发,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它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为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利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
清代中期农业、手工业、商业迅速发展,农村人口急剧增加,和清政府“摊丁入亩”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是分不开的。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乾隆四十年春季的《上谕档》记载,自康熙三十年至六十年,清国库实存银数均在三千万两至五千万两之间,乾隆二十九年国库实存银数为54273814两,乾隆三十三年达到71823888两,乾隆三十七年达到78740262两。
乾隆时期,历次的平叛战争,河工海塘的大规模修治,皇帝多次的巡行,宫殿园林宗庙的建造,都使封建国家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但国库实存银数却远远高于康熙、雍正时期。乾隆时期封建国家的空前富裕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其根本原因是亿万劳动群众生产斗争的结果,但和康、雍、乾三代君主对赋税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封建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对“摊丁入亩”应作积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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