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42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华网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华号”账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华号的立场及观点。新华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变文”是唐代通俗文学形式之一。又省称“变”。它是在佛教僧侣所谓“唱导”的影响下,继承汉魏六朝乐府诗、志怪小说、杂赋等文学传统逐渐发展成熟的一种文体。唐代早期的变文,和南北朝“唱导”一样,是以“或杂序因缘,或傍引譬喻”(慧皎《高僧传》)的讲经形式和民间说唱形式相结合来演绎佛经神变故事的。它同唐前期绘画中描摹佛本生故事的“变相”一样,首先出现于佛寺禅门,是把佛教经典艺术化、形象化的产物。僧人为了使深奥的佛理经义通俗化,招徕更多的听众,于是逐渐加进了一些历史故事和现实内容,亦即《高僧传》所谓“商榷经论,采撮书史”。还出现了专门讲唱故事的俗讲僧。
到了中晚唐时期,长安城内许多寺庙经常进行俗讲,盛况空前。韩愈《华山女》诗描述道:“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廷”;“观中人满坐观外,后至无地无由听。”这种俗讲变文在流传过程中,逐渐离经叛道,非宗教的现实内容日益增多。除俗讲僧外,当时还出现了以转唱变文为职业的民间艺人,他们又进而创作出许多以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变文,大大增加了变文的民间性、故事性和现实性。同时,讲唱场地也逐渐多起来。不仅可以与各种杂戏一起在“戏场”演出,而且还有了专门讲唱变文的“变场”。
敦煌变文包括讲唱佛经故事和世俗故事两类作品。讲唱佛经故事的变文,其内容主要是宣扬禅门佛理和封建迷信,有时还掺杂着“为国尽忠,居家尽孝”的儒家道德观念。讲唱世俗故事的变文,多取材于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经过讲唱过程中不断加工润色、铺排渲染,遂成为曲折起伏、有声有色的文学作品。如《伍子胥变文》、《汉将王陵变文》、《舜子至孝变文》、《王昭君变文》、《孟姜女变文》等,通过塑造不同的人物形象,对正直、善良而又遭受邪恶势力迫害的人们给以深切的同情,对丑恶的社会现象和虚伪的人情世态予以揭露和谴责,反映了人民的疾苦和爱憎。
变文在艺术形式上也有独特的创造。除了叙事曲折、描写生动、想象丰富、语言通俗外,体制上韵文与散文相结合是其重要特点。变文的韵句一般用七言诗,间或杂有三言、五言、六言句式。散文多为浅近的文言和四六骈语,也有使用口语白话的。散文部分和韵文部分的结合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以散文讲述故事,而以韵文重复歌唱所讲述过的内容,有助于加深听众的印象,引起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另一种方式是用散文串起情节,而用韵文铺写情状,两部分内容不相重叠,而有紧密相连、互为补充的好处。变文在表现上较多地继承了辞赋家敷陈铺叙的手法,而文笔粗犷,以刚健清新见长。不过它往往缺乏后世小说家那种细腻传神的描绘,在刻画人物性格、展示人物内心世界方面不免有所局限。
变文对唐代文人创作,特别是传奇的创作,具有一定的影响。对后代的诸宫调、宝卷、鼓词、弹词等讲唱文学和杂剧、南戏等戏曲文学,也有积极的影响,有些变文,如《维摩诘经讲经文》、《八相押座文》,颇类似于戏曲的脚本,它们那种讲唱间杂的形式,与戏曲的唱白体式已很接近。
多样化的变文题材也为后代戏曲文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曾被明代郑之珍铺衍至长达百出的《目连救母劝善戏文》,伍子胥、孟姜女、王昭君等变文,后来也被改编成多种戏曲。变文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影响,是很值得重视的。
本文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原创,转载须授权。
来源:新华号 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佛教僧侣“唱导”影响下产生的唐朝通俗文学“变文””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