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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我们介绍韩非的思想。韩非是战国时期韩国的贵族,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
战国时期,人们称法家思想为”刑名之术”。所谓刑,这里并非指刑法或刑律,而是一个通假字,通“形”,指形体,形容,引申为人的外在行为、表现。名,指名份。刑名,是指有什么样的名份,就应该有什么样的行为和表现。应该说,”刑名”二字,概括了法家的主要思想。那就是首先制定法律,依照法律设置职位,每个职位就是一定的名份,这个名份对应着一个明确的岗位职责,做君主的只管看一下臣子们的表现符合不符合他们的名份和岗位职责,如果符合就奖赏,不符合就处罚,这样就能治理好国家。比如说,一个厨师,他的名份是厨师,那他就得做厨师应做的事——把饭做好。如果他把饭做好了,尽到了他份内的职责,就应该奖赏他,否则,就应该处罚他。这叫“审合刑名”、“循名责实”。治理国家的方法就是如此“简单”。所以法家宣称,用他们的法术,即使君主只有中人之资,也能治理好国家。
事实上,事情可能没有法家说的那么简单。但法家所讲的法术,的确有很强的实用性。尽管在历史上,除了秦朝之外,没有一个朝代把法家的思想尊为官方的意识形态,但也没有那一任帝王在治理国家时真正离得开法家的思想。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虽然儒家思想占据了历代王朝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动不动就宣称“以孝治天下”。但实际上都是“阳儒阴法”,还是靠法律约束人民,靠权术驾驭臣子,靠赏罚激励部下。这就是韩非子的三大主要治国思想——法、术、势。在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很多,全都是实干家。其中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子则博采众家之长,融汇贯通,把法、术、势综合到自己的学术思想中,从而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法家的思想虽然与法治有关,但与今天我们讲的依法治国还是有区别的。我们今天所说的依法治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制定法律,然后按照这种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家则恰恰相反,他们认为“法出于王”,法律是君主意志的体现。法家就是讲如何把君主的意志上升为法律,然后把法律分解落实到每个臣子,形成他们的岗位职责,最后如何督促臣子去执行。所以,法家的思想接近我们现代学科中的管理学。如果一个人做了单位或部门的领导,想知道如何治理好自己的单位或部门,那法家的思想必定对他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而且,法家,尤其是《韩非子》这部书,对人情世故也有很深刻的描述。用现在的话讲,就是法家的思想,特别是韩非子的思想,可操作性强。他不象儒家,只讲一些大道理。他除了讲大道理,还讲小道理,还有操作手册。所以法家的思想被称为“帝王术”,历史上那些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都是王佐之才,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乐毅、商鞅、吴起、李悝等等,他们不是名相就是名将。相反,历史是单靠儒家思想就能成功的名相或名将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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