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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最近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农家女陈春秀16年前高考被人顶替一事,正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山东省济宁市的农家女苟晶1997年、1998年连续两年遭人顶替的事又被当事人在媒体上报料,且#苟晶怀疑自己早被选中#。人们纷纷为陈春秀和苟晶的遭遇鸣不平,纷纷指责顶替者的丑恶行径……在吐槽表达愤怒的同时,吃瓜群众们和苟晶一样都想知道事情背后的的黑幕,都在关心犯法者该受到怎样的惩罚……顶替者你会心安吗?我想正义可以迟到,并决不能缺席,调查组会交出满意的答卷。
当事人之一,苟晶
以德治国、依法治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强国的既定国策。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和传统文化也是讲求德政和法治,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加强德治和法治,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水平,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勿让陈春秀和苟晶这样的悲剧重演,让善良战胜丑恶!
当事人之一,陈春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是国学经典,儒家“四书五经”中的“四书”之一。《论语》有云: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它告诉我们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善男子,有一种法,菩萨摩诃萨常当守护。何等一法?所谓己所不欲,勿劝他人。如是一法,菩萨摩诃萨常应守护。——《大乘遍照光明藏无字法门经》
佛家的经典也告诉我们要与人为善,常怀善良慈悲之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唯有善良和宽容才能拯救丑恶和偏狭!
陈春秀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让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像孔圣人说的那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都得以提高,都自觉地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人都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国家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社会文明程度将会越来越高。便不会出现这些丑陋的顶替者,更不出现像苟晶班主任那样一个生于孔孟之乡却不能为人师表,做了这样挑战人们行为底线的失德糊涂事!也不会出现那些助纣为虐“帮凶”们。
苟晶
风宜清气宜正
社会应风清气正!苟晶的那位已年过八旬的班主任老师也不必去道歉了……做些于事无补的事情了!虽然他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做了这样不法的糊涂事,但不要与相关人员再给苟晶女士及家人施加压力了。他最好还是去调查组那里去老实交代,协助调查吧!作为一名最不能失德的拯救灵魂的人民教师,身在孔孟之乡,道德文章肯定没有少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最起码的师德规范你不会不懂吧!虽然学校之外是充满市侩和名利的大染缸,但您也不应如此堕落啊!不应堕落得如一般的不明是非,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市井小人一样吧!
那些当年助纣为虐的办事人员们莫再想息事宁人,也应赶紧去调查组去协助调查,要自己去为自己犯的错埋单!还有那些不明事理的吃瓜群众们也莫再说什么“可怜天下父母心”、“搞得两败俱伤”……等和稀泥的话了!社会需要的是公平正义,不能让金钱和权力为所欲为,一切都应该经得起道德和法律的检视!
商品经济的发展让资本的威力泛滥,官本位的风气曾经盛行,致使农家女被顶替的丑事产生。媒体监督的威力也是空前,陈春秀和苟晶的悲剧让人们震惊,大跌眼镜。更有甚者河南一顶替者还死不认错,宣言说:又不是顶替上清华,有什么好道歉的!再次刷新了人们的视听,唉!三观不正的人呀,怎么层出不穷啊!就像孟圣人说的,这类人的是非之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这些人之本心,为人的大义都去到哪里去啦!难道都被那些没拴绳的狗给吃了!
苟晶
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一定要传承弘扬,不能让金钱和利益蒙蔽了心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需要都成为圣人,只需要你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要做失德犯法、见利忘义之徒!我们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用善良宽容去拯救丑恶,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谐!正义可以来迟,但决不能让它缺席。我相信陈春秀和苟晶这样的悲剧不会再重演,齐鲁大地一定会更加风清气正,不再会辱没圣人之乡的名声!祖国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朋友,您的看法又是如何呢?请留下您智慧的见解。
单选 | 你以为陈春秀、苟晶的事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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