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930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施健)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已成为城市出行的另一种选择方式。共享经济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发生。近日,宝山警方就抓获了一名因与共享汽车平台发生纠纷而谎报警情的男子,最终,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8月11日,嫌疑人苏某在某共享平台租赁了尾号为771的电动汽车使用,晚上6时应好友之邀参加聚会,就将车停在克山路某号还车点。苏某说当时因手机上无法进行车辆归还操作故未归还就去赴约了。次日凌晨2时许,苏某酒足饭饱后回到克山路某号还车点准备再次归还车辆时,发现租赁的车辆被挪动了位置。苏某非常气愤,就拨打了该租赁公司要合理解释,客服对其诉求不予理睬,激起了苏某的不满,于是其就虚构了车内有10万元现金被盗加以施压。在此计无果后,苏某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称:车子被人挪动,且放在车内的10万元现金被盗,以此向汽车租赁公司讨说法。
图说:民警接到报警后到场,报警人称车子被人挪动,里面10万元现金被盗。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接警后,宝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与宝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勘验。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某共享汽车公司后台显示数据与苏某描述不一致,苏某在8月11日晚6时37分,将租赁的车辆停在还车点后未再有该车使用及行驶的记录。
8月12日上午,宝杨派出所民警联系苏某进一步调查10万元被盗的情况,而此时苏某的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听状态,或被人为挂断。为弄清楚苏某的10万元现金去向,民警调阅了尾号771车辆的11日行使轨迹,发现该车自当日苏某借用后,直至12日事发未有其他客户租赁该车,也没有发现其他人驾驶过车子,车子也完好无损。
8月12日晚6时许,苏某在民警教育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酒后谎报警情的事实。
图说:民警将报警人带所,其承认报假警。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警方提示:
“110”报警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可偏偏有人为一己私利或用来泄愤,造成了警方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此警方绝不手软,对于恶意占用“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干扰警方正常工作的,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处罚。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男子打110谎报警情泄愤 被处行拘加罚款”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