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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平均每年有900人被错误的宣布已死亡,但实际上他们还活着,美国的情况比加拿大还要严重的多,大约每年有8000人“被死亡”。这些“被死亡”的人如果想继续生活下去,那么他必须尽快证明自己没有死亡,否则就会发生一些让其“生不如死”的事情。
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自于一名名叫朱迪·里弗斯的美国女子,她前后花费了七年时间来处理自己“被死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一般人可能无法理解她这七年来的生活,一个错误的死亡证明让其失去了所有:
朱迪不能回到自己的公寓,因为她已经“死亡”了,她回到自己的住所就属于私闯民宅,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她会因此被捕入狱。
朱迪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怀疑朱迪是非法移民或者职业的身份窃贼,因此朱迪不得不离开公司,否则公司会将她送进监狱吃牢饭。
朱迪所有的证件都失去了作用,她的社保卡、驾照都不能再使用,她的银行卡理所当然的被冻结了,除了身上的一丁点钱之外,银行账户里的8万美元她不能动用一分一毫——银行只认身份证明,而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本人。
就连朱迪平时乘坐交通工具或者上街都要提心吊胆,因为她所有的身份证明都已经失效了,一旦警察检查出她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她很有可能会被驱逐出美国失去所有。
在这7年里朱迪像逃犯一样东躲西藏,最终美国国土安全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帮她恢复了身份,在恢复身份的那一天朱迪感觉到当一个“普通人”是多么的美好。
在朱迪案之后,美国政府对这些“被死亡”的公民引起了重视,但是恢复他们身份的繁复手续依然很漫长,最快也要两个月的时间,而在恢复身份的这段时间里这个人几乎什么都不能做。
并不是每个“被死亡”的人都和朱迪一样这么“幸运”,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法恢复身份,在美国几乎无法生存。在美国每年有60万人失踪,其中约有2/3的人是“主动失踪”,所谓主动大多是一些逃犯或者是为了躲避债务的人所造成的故意失踪,美国男子唐纳德·米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米勒是在1994年在俄亥俄州的家中失踪的,直到2005年他才重新露面。他失踪的原因也让人啼笑皆非,他是因为欠了前妻26000美元的子女抚养费选择了跑路。在他逃跑的这段期间,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失踪年限,所以他已经被政府从失踪人口列为已死亡人口,他的人寿保险被支付给了前妻一家,他的社保号码被清退,他的房子也被没收了。
米勒回来之后试图恢复自己的身份,但是政府拒绝恢复,情急之下的米勒选择与政府对薄公堂。在法庭上法官说允许米勒恢复身份,但前提是米勒必须将人寿保险所得金额悉数归还给保险公司才可以。
那份人寿保险价值94000美元,他在外面鬼混了这么多年当然不可能拿出这笔钱,而他的前妻也不愿意为这个负心的男人偿还这笔费用。
法官最后裁决米勒仍然为“死亡”状态,不会给米勒恢复身份,理由就是米勒不愿意承担一个美国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他也就放弃了美国公民的身份和死亡没有区别,对于国家来说不需要这样一个人生活在美国。留给米勒只有两条路——要么还钱,要么滚出美国。
通过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一个人“被死亡”是一件多么严重和可怕的事情,一个人明明活着却被整个社会所遗忘和敌视,天下这么大却没有容身的地方将是多么的悲哀。
这里也要警示那些一心想通过“主动失踪”来逃避责任的人不要心存幻想,中国法律规定失踪满四年、意外事故失踪满两年的人就会被列入死亡人口(因刑事案件失踪比如遭遇拐卖的除外),如果“一不小心”被死亡,那么你将用整个余生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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