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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与岳飞的关系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宋高宗第二次起用秦桧之前,宋高宗与岳飞的关系犹如唇齿;然而,在宋高宗第二次起用秦桧之后,宋高宗与岳飞的关系迅速恶化,从唇齿关系急转而下,形同雠寇,水火不容。其间宋高宗与秦桧、宋高宗与岳飞以及秦桧与岳飞之间的关系变化,错综复杂,而金朝正是利用南宋内部文人与武将两大政权势力之间所出现的罅隙和冲突,对主战派的代表岳飞狠下毒手,遂成一历史悲剧。
宋金进入议和,宋高宗和秦桧就开始准备收回诸大将的兵权。当时,南宋三大将张俊负责长江下游防务,韩世忠负责淮河流域防务,岳飞负责长江中游防务。绍兴十一年四月,秦桧采取给事中范同的建议,以论功行赏为由,升迁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并将宣抚司归属枢密院辖制,收回三大将的兵权和大量财物。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南宋和金国就和议条款达成共识。宋金绍兴和议的完成,使宋、金之间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期间双方虽然偶有冲突,但冲突之规模不大。
南宋开始进入一个稳定的经济增长期,国力逐渐恢复,其税收折合白银最高时有一万万两,而北宋土地、人口远远超过南宋,其税收最高时也仅有六千万两。南宋时期的江南地区,成为当时世界上经济、文化最繁荣的地区。为了宋金和议的顺利实施,宋高宗和秦桧相继收回了坚决反对和议的将领手中的兵权,但岳飞的“冤死”却使宋高宗和秦桧陷入道德审判之中。如果不是宋高宗要杀岳飞,秦桧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陷害岳飞。张俊的情形与秦桧类似,他积极协助高宗和秦桧撤消宣抚司、收回兵权,他也是秉承宋高宗的旨意办事,尽管他和岳飞有些意气之争,但没有宋高宗的同意,他根本不可能去陷害岳飞。秦桧一味求和,与岳飞一味求战,都失之偏颇。南宋留着岳飞,对金人就是一种制约,就不会日后那么被动。所以说,秦桧也只看到了岳飞骄横难以驾驭的一面,而忽视了南宋国策中如何才能战守平衡的问题。
其次,宋高宗要杀岳飞的原因是什么?一说宋高宗杀掉岳飞是由于岳飞任性,干涉高宗“立储”之事,犯了死罪。其二金兀术要求杀掉岳飞才答应与南宋讲和,秦桧认为岳飞活着必然破坏宋金和议,连累自己,因此下决心要谋杀岳飞。那么,按照当时情形,如果岳飞象韩世忠一样交出兵权,不再过问朝政,明哲保身,应该说是没有性命之虞的。以岳飞当时的身份、威望,如果没有宋高宗的旨意,秦桧、张俊不敢也做不到使其蒙冤受害的。真正使宋高宗和秦桧必须杀掉岳飞的原因,仍然是在宋金和议问题上岳飞强烈的反对态度和违诏发动战争,不仅危及到宋金和议的实施,甚至可能威胁到南宋的社稷存亡。
我们知道,宋朝建立后,为了消除唐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痼疾,对武将严加防范,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各地督抚不理民政,财赋由朝廷设官员管理。再如将调兵权归属朝廷枢密院管理,但枢密院却无统兵权,平日兵、将分离,战时再选将配兵,战争中朝廷预定方案,甚至不允许改变朝廷所定行军路线和阵图。但在靖康之难以后,面临国家灭亡的危险,不得不设宣抚司给予节度使地方行政权、部属监察权、临机处置权,象岳飞这样的掌管六郡、建节两镇的大臣,既是朝廷的依靠,也是朝廷的隐忧。如前所述,自从绍兴七年岳飞提出统领淮西诸军时,宋高宗就开始担心岳飞势力过大,将尾大不掉,成为朝廷的麻烦,所以一再拒绝岳飞扩充军队的要求,不让他到淮西前线坐镇指挥。绍兴十年岳飞违诏北伐,使南宋失去与金人讲和的最佳时机和重要筹码,就埋下了祸根。
所以说,当岳飞一意孤行,为了自己的理想,坚决反对宋金议和的国策时,宋高宗不得不免去其职务,让其闲居。此时,宋高宗开始授意张俊等人诬陷岳飞手下最得力的部将张宪,想以此来控制这支岳飞掌控多年的军队。至于宋高宗是从一开始就准备除掉岳飞,还是在审理张宪案件中发现岳飞始终不肯放弃自己的主张,与朝廷妥协,这才萌生杀掉岳飞的念头,实际上是永远无法证实的。当时,秦桧与张俊挑动岳飞部将王贵、王俊告发张宪、岳云,说岳飞派于鹏、孙革给张宪、王贵送密信,让其谎称金人前来进攻,这样朝廷就不得不让岳飞回来坐镇指挥。另外,诬陷岳云送信给张宪,让他想办法让岳飞重回军中,一旦岳飞兵权在手,朝廷就不得不重用岳飞。最后,岳飞赐死大理寺狱中,张宪和岳云被判死刑。只要宋高宗下决心杀掉岳飞,自然就会找到借口。如果秦桧和张俊不愿来为他办理此事,自然会有其他人愿意来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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