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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社会,或许因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属于普遍现象,所以历朝历代的人们,都渴望遇到清官,这样才能减轻赋税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人们一厢情愿的认为,清官就是利于百姓。
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有时清官反而更让百姓日子难过,比如清朝末年,湖南一个官员,甚至比海瑞还清廉,但却被百姓恨之入骨!这个人就是湖南人陈兆棠!
陈兆棠是湖南桂阳人,从小就有报国之志,史载“少有大志,长而能文,磊落瑰奇,激昂慷慨”。1895年当官后,一直洁身自好,从不贪污,为官清廉。史载“至贫,不能治行李、迎妻子”,即穷的一塌糊涂,都不能置办行李,接送妻子家人。
如果这么看的话,他顶多和海瑞一样。但此人还自掏腰包兴办书院,在开始当官时,非常体恤民情,以至于每次调任,前来送行的百姓队伍长达数十里。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他可能比海瑞还清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却被百姓恨之入骨!陈兆棠究竟做了什么事,让百姓如此恨他呢?
第一件,陈兆棠在剿匪上,下手非常重。1895年之后,当时还称不上乱世,但陈兆棠却实行“岁杀盗三百人”,只要犯法,无论大小,直接砍头。据说,有一次陈兆棠为儿子向黎承礼提亲,但是黎承礼听说陈兆棠“岁杀盗三百人”,认为“治盗纯用杀,非法也”,就推辞了这桩婚事。
第二件,此后,陈兆棠爆发了,受到贵人提拔,成为了广东惠州知府。这时,陈兆棠手段狠辣,让人胆颤心惊。在他专门负责“清乡行动”时,惠州就陷入血雨腥风的恐怖之中,陈兆棠也就有了“屠伯”的绰号。在三年时间,就滥杀了至少3000人。他的这一行动,得到了清王朝的赞扬,成就了陈兆棠。
第三件,1908年,陈兆棠调任潮州知府,一如既往地执行他的暴力哲学,“一日报诛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齿寒。1911年,陈兆棠被起义军抓住,随后将其枪毙。在他枪毙的时候,起义军还竖了几个字:“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
从陈兆棠的手段上看,其实没那么高明,只有一个字:杀,抓住即杀,根本不作审问。这样做好处很多,一方面可以震慑他人,一方面从肉体上彻底消灭减少“坏人”。毫无疑问,这其中必然大多数罪不至死,甚至很多是冤枉的。那么,他为何这样想呢?有人推测,有两个原因。
(1)和他的出身有关,比如他的父亲叫陈士杰,是曾国藩重要幕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曾国藩当年就是这种思想,在镇压太平军之前,和做两江总督时,曾国藩也是抓住就杀,不用审问,以杀威慑百姓,所以被骂为“曾剃头”。
(2)为何他滥杀无辜之时,朝廷和上级官员不制止呢?如果换成明朝,相信肯定早就被弹劾了。其实,清朝统治者对于汉人杀汉人,甚至是鼓励。尤其是所谓“乱民”,杀的越多,国家越稳,朝廷越开心。所谓“清乡行动”就是一个证据!
对他的行为,他恩师王闿运都看不下去,劝他不要这么“残暴”,陈兆棠却不听劝告。当然,在被处决前,他留下一句遗言,让人唏嘘:“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清史稿》记载,被起义军抓住枪毙,“中十三枪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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