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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彩虹
九月浅秋,秋风吹佛着落叶,友谊中学教室洪亮的传出了“冷静勇敢,巧妙周旋,舍弃钱财,脱离危险,上学放学,结伴同行,正当娱乐,穿戴简单,告知师长,及时报案”的“四十字防欺凌法则”,既传出了同学们对本次法治课的认同和喜爱,也传出了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对防范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保护和重视。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旭阳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讲授关于《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彩虹》法治课,让未成年人鼓起勇气、消除顾虑、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
李旭阳副检察长结合校园欺凌具体案例,围绕青少年如何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角色、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做了详细讲解。
通过讲课既增强了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又提高了学生防范校园欺凌法律素养,强化了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及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讲课结束后,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以派发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禁毒、预防犯罪、疫情防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知识,合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李旭阳副检察长表示,作为法治副校长,今后会定期来给同学们上课,充分利用担任法治副校长有利契机,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平安、法治的校园环境,持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与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卫建局、民政局、团委、妇联10家单位分别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推进“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4份文件。
青春需要温暖,校园呼唤安全,珍惜同学间的宝贵友谊,远离校园欺凌,让每一位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都充满温暖和美好的回忆,“我们”更要成为“你们”温暖的守护者!
审核:彭博
编辑:孙鹏
供稿:第一检察部
新浪微博:@友谊检察
【来源:双鸭山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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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暖心」“我们”更要成为“你们”温暖的守护者——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走进友谊中学讲授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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