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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农村里,经常自己都会种一些果树,为了防止虫或者杀害虫,有时候也会喷一些农药,这本来没啥,毕竟自家喷过药,肯定清楚,也不会立刻去吃。
但是如果,别人偷摘了,然后吃了还中毒了呢?这时候作为果树主人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
今天,小编就借用一个网友的提问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我们先看下网友的看法
一些网友用自身经历来说明,不赔偿,真的中毒了,也就人道主义给一点
也有网友认为孩子能进来,说明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明明知道说不定有人偷吃,还不知道注意,应该承担责任。
还有人认为树主人和孩子父母都共同承担责任
也有人认为,还要看桃树主人挂牌警示没有,如果没有警示打了农药就需要负责
种在家里,封闭环境是不需要警示义务
首先既然是翻墙进来,桃树等于本身就在家里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走法律途径。
并且既然是在家里,这种私人领域里,桃树为什么打农药,甚至个别网友提到的,是不是打药不符合食品安全,都不重要,因为桃树属于私人财产,主人想怎么对待,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所谓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是贩卖阶段。
而要求考虑到也许会有人来翻墙偷吃,更是牵强,这种牵强程度,堪比要求你在家把地拖干净,防止小偷来偷东西,无意中滑倒摔骨折,你要赔偿一样。
评论里,有人提到了警示义务,是不是桃子打药需要警示,否则就应该赔偿呢?
但是事实上,警示义务更多针对的是公开的区域,比如之前备受争议的农田打药赔偿就是如此。
最终法院是认为田主人,是需要承担40%的责任的,就是因为认定田主人没有起到警示义务。
当然,这里插嘴说句,现实中,让别人专门弄个牌子警告我打了农药,很不现实,找村委会通知,估计村委会都觉得奇葩
至少小编没有遇见听说过谁打农药,村委会还喇叭通知的
说到本案,这种封闭的环境,更不可能有任何提示,毕竟本来也就没有打算对外,正常情况下,除了小偷,也没人问都不问还通过翻墙进去。
甚至这种住宅性质,都不同于池塘,可能还有一定的要求规范,属于社区。一个完全私人的地方,没必要做任何警示义务。难道家里有狗,狗屋写个,狗要咬人吗?
遇见不合理索赔,坚决不赔偿,自愿援助
客观说,这种案子,由于对方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也许出于同情,考虑到医药费,不排除会有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
个人认为,对于主人,一切尊重自己选择才对。
这种索赔既然不合理,首先就不应该妥协。
社会和法律,毕竟并不是谁弱谁有理,一个健康的社会,会同情弱者,但是前提本来就是兼顾公平。
对于别人自己院子里打农药,你非要翻墙进去吃,说真的最终不是该怪自己吗?
正如我前面说的社会和法律,良性发展是需要兼顾公平的,而不是我觉得我闹一闹,我惨重,我就应该被优待。
这种你弱你有理,你闹就优待才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危害。
大家怎么看,认为是都应该赔偿,占多大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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