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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水里呛呛,在盐水里滚滚,在血水里泡泡 读《看见》有感对一个异乡人来说,假期就像是一壶酒,可以让人兴奋异常,忘乎所以。但是你千万别停,一停,所有的凄冷瞬间就会把你凝固,说不定还会悲伤。然而对于我这种内心柔情似水的西北壮汉来说,看书好像成了我抵御悲伤的唯一途径,不料,竟与她邂逅。那是一个夜晚,虽然因为住在城中村里的缘故,我的王宫一年四季都是黑的,但我还是确定那是个夜晚,因为楼下的小孩在哭。这个小孩自从我入住以来,每天晚上的一点都要哭半个小时,没有一天例外,顾忌是饿了要吃奶,也有可能是想撒尿。所以我也就养成了一点半之后睡觉的习惯。奇怪的是那个晚上小孩的哭声却并未把我催眠,再加上刚饮了这壶酒,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在脱离了规则之后还能不能生活?希拉里竞选成功之后对中国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吴三桂要是不降清中国现在是什么样子?明天到底是吃酸辣粉还是兰州拉面?........各种问题在我脑子里乱飞,总之就是睡不着,一个26岁的异乡单身男青年在这个时候是最容易悲伤的,然而这种悲伤并没有林黛玉那么凄美,没有刘备那么惹人怜惜,所以一定要压抑住。就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我翻开了这本《看见》,然后一发不可收拾,三天看完。柴静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有能力,有想法,有平台。然而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太愚昧了,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靠的并不仅仅是能力、想法和平台,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努力。我不能理解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姑娘竟会冒着危险前往非第一线,我不能理解一个二十几岁的姑娘为了采访一个卖淫女竟和她一起生活了十几天,我不能理解一个二十几岁的姑娘为了真相竞敢和黑社会壮汉据理力争。随着我看完这本书,我慢慢理解了。因为她是一个记者。然而她也会犯错,当她犯错而又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的时候,她的领导总会说“在清水里呛呛,在盐水里滚滚,在血水里泡泡,十年后,我们再来讨论”。我相信她的领导在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是沉重的,因为他知道她这并不是错,而是不够成熟,而成熟的代价就是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当成错误一样改掉。我不知道柴静现在改了没有,多希望她没改。这本书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了记者这个职业的责任和意义,我终于有目标了。谢谢你,柴静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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