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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的《野草在歌唱》。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今天的标题所指。莱辛还是200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授奖词说,“女性经验的史诗作者,以其怀疑的态度、激情和远见,清楚地剖析了一个分裂的文化”。
一、小说梗概
一个平凡、平庸的英国白人女孩玛丽,在南非的小城生活和工作,年龄渐大,在朋友们的催婚下,嫁给了在南非经营农场的同样平凡、平庸的英国白人男子迪克。小说从头至尾,一直在一种几乎令人窒息的燠热天气中发生和推演故事,那里没有我们平时想象中的春夏秋冬的季候变化;农场主迪克辛勤工作,起早贪黑守候在自己的一百亩田地里,成天与黑人奴隶(佣人)打交道,催促他们卖命劳作谋求生存。迪克终因不会投机取巧,农业生产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收成似乎永远只有果腹之用,遇到稍坏的年成,就得向兄弟农庄主借债度日。
玛丽是在丈夫生病期间不得不去照顾农场、不小心打伤了黑人雇工摩西、希望丈夫振作改种烟叶、建议种植少量几种作物达到规模效应以期赚大钱、改装房屋环境至少要装天花板、希望生个小孩作伴但遇到迪克阻止、期待改变现状直到哪一天离开农庄、改行进城生活等等希望全部落空之后,与那个后来被丈夫安排进入家庭作佣人的黑人摩西产生别样的情愫,以至发生不伦事件。而后,摩西杀死了玛丽。(这个故事也叫人想起三岛由纪夫的《爱的饥渴》的桥段)
二、种族歧视主题
在当时的社会,种族隔离厉害,白人的自我优越感超高,视当地的黑人如野兽、如牲畜,白人女性自我贬低与黑奴发生关系,不啻于是对于白人主导的社会在意识形态、舆论场域、街巷之谈方面的一场灾难。
所以小说开头,便是通过一位初来乍到的英国青年托尼的眼睛,观察着警察如何处理这桩案子。但凡青年人要说出什么实情,就会遭到以查理为代表的在南非的英国人,和当时处理案子的警察长的粗暴打断与百般阻挠。众人围绕案件的核心之外讨论事实,核心本身是一个忌讳的话题。而且上法庭的审理也只是过走场而已。而且黑人摩西必死。
讨论种族隔离与歧视,讨论黑人与白人的优劣好坏,也是一个相当长久的话题了。直到2019年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电影《绿皮书》,不是也在做这样的文章吗!
70年前成书的《野草在歌唱》是莱辛的引起广泛关注的处女作,她一生的创作主题也未完全离开这部小说的多重主题里的某项要旨。莱辛的少年、童年生活与小说里的故事息息相关,以今日观察,整整一个世纪前的南非的现实生活,在作家成年后开始慢慢书写,终至成为了世界文学世界里的典型环境和典型人物。
三、全能全知视角
小说是一种全知视角,作家的文字不仅大量时间随着玛丽的情感与意识在流动,连玛丽去世之前的所有感觉,也被详细写出。自然,有时作家也跟着查理,跟着迪克的情绪一起流动,甚至也偶尔跟着摩西流动。
——说老实话,这种全能全知视角,我不太喜欢。当然,您知道的,莱辛肯定也没有期待远在中国的这个我,喜欢她的那个写法!
“当人们不能创作艺术时,他们就来评论,正如同人们不能成为一名士兵,就用手帕来缠头一样。”(福楼拜语)哦,做评论如我这样的搞法,十足就是个拿手帕缠头的假士兵了吧!
年轻时期的莱辛。(网上图片)
四、混沌意识
说到玛丽在小说里极长时间处于混沌状态的意识,用我家乡的话说,那真称得上是“一钵糨糊”。她的不恋爱,她的看电影,她的在年轻朋友间的装嫩,她的头脑简单,她的原生家庭带来的种种毛病,她的阴差阳错相中迪克,她的对于当地极端燠热生活的忍受,她对于丈夫的指使与屈服,她的对于生活的奋争与放弃,她对于家庭的短暂逃离,她与摩西的依靠与憎恶,她的大胆与害怕……构成这个似乎一直是镜花水月的不确定、不定型、不靠谱、无可下定义的典型人物。
文中的玛丽就是个单纯的女孩,然后似乎突然一下子就要老了,然后急急忙忙找对象,然后糊里糊涂离开小城嫁到农场,然后各种无法避免的忍受。但要回顾一下玛丽的形貌,却基本上找不到明确的形容词,单瘦,无力,苍白,梦里梦外的界限经常被打破……
若是找一本好书来对照,也许卡夫卡的《审判》里的K先生的形象有得一比。但是艰难困苦如K先生的生活,满眼都是灰色墙壁、灰色街道、同事间的漠不关心、法律对于这个无罪人的莫须有的罪行的认定……这些含含糊糊的描写,却要比莱辛小说里的描写清晰得多。
——换句话说,莱辛描写的混沌状态,本身似乎就是作者精神的、文字的游移而产生的,是含混不清的,不确定性非常大,经常是下一步无法预料。而卡夫卡的小说的混沌状态,看下来却是清晰可辨的,确定的,几乎是一以贯之、读者可以放心把握的。
是故,莱辛小说真的看起来,又烦又累。
她这个小说开头就将谜底揭开了,后面部分则是对谜底的谜面的慢慢阐述与表达,一个部分讲谜底,十个部分讲谜面,仿佛娓娓道来,实则极尽罗索之能事。
莱辛。(网上图片)
五、英国小说,还是毛姆的精彩
自然,人们说了,名著都得耐着性子看。
比如《百年孤独》。比如《追忆逝水年华》。比如《喧哗与骚动》。但是那些小说,看起来有思想准备,只须慢慢啃来。
这本薄薄的《野草在歌唱》,区区16万字,却看得心烦意乱,仿佛就在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上航行,途中的感受,十分艰难和别扭。
——我宁愿相信,这本书读来艰难,可能主要是作者的处女作,还未老到和定型使然。法国有位作家曾说过,作家最负盛名之作,应该说是他的处女作。看来,莱辛也未必逃得过这个宿命。
但如果有人推荐我接着看她的《金色笔记》,谁看了就谁留言,说说它的好吧!
而我,我不打算看了,你们还是饶了我!
今后英国小说、德国文学,还是少看为妙。一定要看,就多看看毛姆的小说算了!
20200817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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