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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条线,由点点滴滴连续串成。(读书笔记:《活着》)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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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事梗概书中老人扶犁出场,为哄着一头老牛继续拉犁耕田,嘴里一连串的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被这一连串名字绕得一头雾水后,老人解释:“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这头老牛叫“福贵”,是这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给起的名,一人一牛被村里人调侃为“两个老不死的”。
老不死的福贵老人,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眯着眼睛望向远方,将这一生的记忆清醒地平实地一一道来:.
我叫福贵,投胎在地主家庭,身穿绫罗绸缎、坐拥百亩良田,有爹疼娘爱,有广厦婢仆。
每日游手好闲到处晃荡,不经意瞥见了身着旗袍走起路来腰肢一扭一扭的夜校女学生,一番打听,立马求了爹妈娶回了家,这城里米行老板名叫家珍的千金,就成了我的媳妇儿。
婚后没多久,家珍就给我生了个水灵灵的闺女,起名凤霞。
在凤霞三四岁时,家珍又怀上了,而我对媳妇儿的新鲜劲儿也没了,每日沉迷于嫖妓赌博。不到一年光景,就输光了所有家产,在卖地卖房帮我还清赌债之后,爹死了。
大着肚子的媳妇儿家珍被老丈人敲锣打鼓披红挂绿的抬着轿子接回去了。我则带着老娘闺女,搬到了村口茅草屋,在变卖完贵重物品后,开始找昔日的赌债债主如今的地主老爷,求着当一个佃户。
半年后,家珍带着出生不久的儿子有庆回来了,我也有儿有女一家子团圆了。
没多久,老娘病重,我去城里请郎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路向北,离家越来越远,仗没打过几次,最后被解放军包围了,在经历了几次快被打死快被饿死之后,部队投降了,我领到了馒头和钱,终于可以回家了。
千辛万苦到家后,发现娘死了,七八岁的女儿又聋又哑了。幸好,媳妇儿和儿子都还好着。
紧接着,一连串的天翻地覆,斗地主分田地,我这个往日的地主今日的佃户也分到了五亩好地,再往后,地又被收回去了,人民公社成立了,连我家的两头羊都充公了,那两头羊是我儿子有庆的心头肉,他一天天地边上学边割草喂羊,自己瘦的不成样,羊却喂的肥厚结实,到头来,也还是充公了。
不久之后,来了新县长,县长太太生孩子急需输血,去学校找血源,就我儿子有庆的血型匹配,带到医院抽啊抽啊,活活地抽干了血,才十二岁的有庆,我那自小懂事孝顺的儿子死了。
有庆死了,媳妇儿家珍跟着去了半条命,惦记着我们还有个又聋又哑的闺女凤霞,她去鬼门关上转悠了一圈又回来了。
想想不是办法总不能跟着父母一辈子,我们也陪不了凤霞一辈子啊。最后求了队长,居然真的给凤霞找到了一个偏头女婿叫二喜,我的又聋又哑的闺女也终于风风光光地出嫁了。
二喜对凤霞对我们老两口儿都是掏心掏肺的好,每次去城里看完凤霞,家珍都要缠着我给她讲上半夜,我也喜欢讲给她听。一天,二喜和凤霞欢天喜地地带着好吃好喝的东西回来了,告诉我们,凤霞怀孕了,我们要当外公外婆了,马上就能三代同堂了。
盼啊盼,凤霞快生了,我和二喜守在产房外面,等啊等,一直等到医生跑出来问保大保小,我的好女婿二喜毫不犹豫地说,保大保大。又过了一会儿,医生抱着一个男婴出来了,说大小都保住了。两天没合眼的我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就在这当口,凤霞产后大出血,在她弟弟抽血被活活抽死的医院里也去了,我的女儿死了。
眼看着都两天了,还没人回家报喜,家珍已经猜到了事有不好,在给这个一生下来就没娘的外孙起名苦根后,我的媳妇儿也死了。
二喜带着苦根,又当爹又当妈又要在城里卖苦力搬货挣钱,我在村里,白天出工分,晚上没事就走十几里路去城里看二喜看苦根,只有看见他们,我才觉得自己有了家。
苦根越长越机灵,能说会道,仿佛要把凤霞没法说出的话都补回来。苦根四岁时的一天,二喜搬货,生生地被两片水泥板夹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在大喊了一声苦根之后,我的女婿死了。
带着苦根回到了村子,祖孙二人相依为命,我给苦根讲祖上的发家史,从养鸡开始,攒一攒卖鸡买羊羔,再攒上一攒把肥羊卖了就能买牛了。懂事的苦根自那以后就很少让我费钱买糖了。
一眨眼,苦根七岁了,眼见得就是一个小劳动力了,里里外外进进出出地帮我干了不少活儿。要下雨了,棉花再不摘就要被淋坏了,苦根喊着不舒服,却还是被我逼着下地干活儿了。干一天活儿回家后,才发现他是病了发烧了,自责的我去邻居处借了糖熬了姜水给他喝,又去地里摘了新鲜豆子煮了半锅给他吃,因为太穷,苦根平时连豆子都吃不上,这下放开了肚皮吃,撑死了,我的外孙也死了。
我送走了爹妈、送走了一双儿女,送走了媳妇儿,送走了女婿外孙。我以为我很快就会死了,但是没有。公社散了,包产到户了,我老的很难自己种地养活自己了,数数这么多年攒下的钱,已经够买个牛犊子了,白天犁地晚上作伴。
揣着钱去市场买牛,一头老牛要被宰杀,那历经沧桑明了一切的眼神瞬间打动了我,我在他人看笑话的神色中买了它,这头据说只能再活两三年,到头来却和我一起又活了十来年还没死的,被我起名叫福贵的老牛。
老人讲完了,拉着牛的缰绳慢慢地走远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对牛说: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二、所思所感晚上,一个人在房间猝不及防地读到小有庆被抽血抽干而死之时,不禁打了个寒战,再往后读,看到淳朴善良的凤霞得遇良人之时,心里又燃起了希望,以为苦难的日子或许终将结束。
却未曾想,噩运和死亡接踵而至,一个都不放过,到最后连一个七岁的孩子都要以吃豆子撑死这样截然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离去了。
就这样,作者用举重若轻的手法平白无奇的语言记述了老人的一生。
我问自己,这个发生在特殊年代堆砌了太多死亡和苦难的故事,想说些什么呢?未容我想出一二,书中后附的作者自序就将我脑中若隐若现的想法霎时照亮:
是啊,如果只看以他人视角写下的故事,比如本文第一部分的故事梗概,那么福贵老人的一生是苦难交织的一生,是眼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一个个被自己亲手下葬的一生,这漫长的一生最终只留下了几个亲人死亡的关键节点,其他的岁月开心也好悲愤也罢,都化作乌有,仿佛并不曾经历过。
而像书中将老人作为第一人称将他这一生完整地展现,那么你会发现,除了亲人死亡,福贵老人的这一生是由无数个连续的点点滴滴串联而成,有老爹的打骂、有老娘的维护、有媳妇做的饭菜、有女儿织的毛衣、有女婿光着膀子搭的屋顶、有儿子赤着脚拿到的长跑冠军、还有孙儿那一声声的童言稚语。
也就是说,以他人的视角来看,是活过;而自己亲身经历的,是活着。
所以,对于生命中,一些美好的事情,不要只是期待降临的这一刻,因为该来的这一刻终将会到来的;而一些痛苦的事情,也无需徘徊在发生的那一刻,因为该去的那一刻也终将会过去的。
正如作者所说: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
作者的自序中还提到,《活着》的最初灵感来自于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老黑奴一生历尽苦难,家人也都先他而去,但他依然友好地面对世界,不带一句抱怨。这和福贵的人生经历和生活态度是否有几分相似?
而我则想起了迪士尼电影《寻梦环游记》所说的,人的终极死亡,不是停止了呼吸,而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也死了,没有人再记得你了,于是,你才真正地死去,整个宇宙都不再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或许,福贵活着的意义也在于此。
最后,“一部伟大的小说在于其历史性和文学性”,在我看来,余华的《活着》做到了。
发布于 2019 07 03??赞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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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9 个月前这本书我不会再读第二遍,太虐心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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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作者 回复9 个月前一般经典书都是悲剧,越沉重越好。我刚看完也觉得很压抑很沉重,然后看了作者自序,稍稍了解作者初衷之后,就看淡了一些,没那么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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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9 个月前活着,不易,却要想办法活着,不是为了吃穿用度,而是要体现方方面面的感情。对,为了感情活着,只有这样活着,以前家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在,只有活着才能维系逝去的他们永远没有逝去。我看明白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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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作者 回复9 个月前你抓要点的能力棒棒哒。过好每一分每一秒就是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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