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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酵已久的鲍毓明案终于尘埃落定,终究未能如早前广大网友及南风窗那个执着的记者所期待的那样被判处死刑,倒是此前财新记者所撰写的一篇调查文章判断比较准确,但无奈于文章发布后所受到的强烈的谴责,而随即删除。好在如今公布的调查结果是两高联合督导数月后的结论,极具公信力,不然估计很多偏执的人都不愿意相信。
如今真相大白于天下,用网友的话说,鲍毓明案就是一个恋童癖遇上了仙人跳,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谁都不是省油的灯。而最终谁都没能捞到好处,鲍毓明身败名裂之后被驱逐出境,而一直以被害人角色示人的“李星星”母女同样身败名裂,只不过此前都以为她是未成年人,出于对其保护,没有公布其身份信息罢了。但事实上,她们的这种行为俨然已经完全符合了诬告陷害罪,只是囿于目前的舆论导向,未必会被追究。
我们在孩提时代都学过《狼来了》这个故事,而本案显然也是又一个“狼来了”的故事,此刻鲍毓明及李星星咎由自取,但烟台警方被无端指责、众多为李星星发声的明星,以及无数一腔热血的网友,心中一片冰凉。
然而最可怕的是,这又是一个“狼来了”的现实版,而今这样的故事太多,比如不久前的罗冠军事件亦是,我们不知道以后还会有多少这样的故事,更不知道公众会在多少次经历这样的故事以后,被消耗掉所有热情和热血,变得见怪不怪,甚至麻木不仁。因为真假不分,说不定自己就被当了枪。
以前,每当遇到街头巷尾的乞讨人员,唱着《爱的奉献》,觉得他们何其的悲惨和凄凉,所以我们多多少少都会想着尽一些绵薄之力,直到后来发现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事实上甚至都比我们富有,从此以后这份爱心偃旗息鼓。因为我们分不清他们之中哪些真的需要帮助,所以便不再帮助。
而今如罗冠军案更甚,因为哪怕你资助了一个事实上比你还富有的了“流浪汉”,你并没有伤害任何人。而你若在舆论上支持了梁颖,抨击了罗冠军,那你就是赤裸裸地在助纣为虐。
所以其实我主张如李星星、梁颖之流,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以正视听,匡扶社会信任,不然以后诸如此类的事件越来越多,得逞了名利双收,如意算盘落空了,纵使身败名裂,但这些人在乎身败名裂吗?不承担法律责任,不付出法律代价,不足以给这些人以教训并警示后人。
同时该案也给那些动不动就一厢情愿、满腔热血的人一个教训,在没有基本的事实依据之前,谨言慎行,不要想当然自以为,尤其是像南风窗那个记者,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说的话和写下的文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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