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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明日益临近,一则报道引发关注——在福州长乐、福清、连江等地,一级水源
又是在保护区内乱伐乱建,又是一起“吃子孙饭,断子孙路”的恶性生态事件!透过航拍图可以看到,广袤的绿色被一个个灰色小岛分割得遍体鳞伤,一些山体早被砍伐得光秃秃,墓地周围的树木横七竖八倒伏在黄土上。更触目惊心的是,辖区内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三溪水库湖泊,周围山上、库中小岛都密布坟墓,整个库区宛如一个超级大陵园。
这些违建豪华墓对环境的危害显而易见。它们普遍大量使用石板、水泥浇筑,大面积毁林挖山也会对山体水土涵养造成严重破坏,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直线上升。而在库区附近建墓堆积大量黄土、砂石,一经雨水冲刷都将流入水库,污染的将是当地的水源,后果不堪设想。
众所周知,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另外,兴建活人墓、豪华墓还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违反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恐怕还应“罪加一等”。
只是既然法律早有规定,可为何明晃晃的违法之举存在多年,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从报道细节可窥得蛛丝马迹,由于犯法者皆是本地村民,当地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碰硬”、走过场等情况。比如,有的家族建了一个占地400多平方米的活人大墓,镇里来人让其整治,买了一些树木种植在墓地周围就算过关。而在法不责众的预期下,除了本村村民疯狂占地自建,抢占山地贩卖牟利的黑色产业链也潜滋暗长。当违法成本远远低于非法收益,修墓者自然会肆无忌惮。
违法者众,不是执法打折的借口。“温吞水”的处理手段,只会助长蠢蠢欲动者的嚣张气焰。到头来,大好的绿水青山只会沦为现实版的“公地悲剧”,别说福荫子孙,反而断了子孙后路。从当地实际来看,或可先行沟通让村民主动退还林地、恢复植被,但对于拒不执行的则应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当然,严格执法固然重要,在禁绝违规私墓的同时也要优化公墓供给、积极引导环保的殡葬观念,让村民认识到环境保护对自身、对子孙后代的重要性。“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在某程度上,不与活人争土地,化作春泥更护花。给后人留下更美好的生存环境,岂不是对生命的最好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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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级水源区活人墓成灾,谁在“吃子孙饭,断子孙路”?)
撰文:雨馨
来源:长安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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