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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郑州有一名空姐遭遇网约车司机刘某的奸杀,网友恨不得喝血扒皮了刘某,之后不是指责受害人没有防范意识,就是指责嫌疑人的穷凶极恶。其实这些小概率事件是难以避免,世界上总会存在一小撮奇怪的人。
但是笔者一个朋友思考的很有趣,他说:“为何那个人强暴后不跑,反而要杀人,明显强奸才判3到10年,何必多此一举。”,笔者想说的是,刘某肯定害怕空姐报案而事情败露,在侥幸心理作祟下,起了杀人的歹心,如果有目击者,他肯定连带一起杀了,这就是大多数凶手越陷越深的原因。因为一件小错,而去犯一件大错,因为一件大错而犯下一件更大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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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笔者联想到日本新出的一部推理电影《破镜谋杀案:著名女演员杀人事件》,影片讲述了有一位女明星杀死铁粉后,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一步步陷入连环杀人的深渊。影片改编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原著小说《破镜谋杀案》,阿加莎作为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三大巨头之一,她的代表作有《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谋杀案》和《无人生还》等,其文本作品改编成影视剧不计其数,在全世界范围影响深远。
推理小说兴起于欧洲,但在日本很盛行,这些都源于明治维新的“西化”,所以笔者对日本的推理作品还是信赖的,但是本片的改编还是失败之作。原故事还是蛮有意思的,所以笔者也想分享下自己的看法。
作为一部推理作品,不仅作案手法要设计的石破天惊,作案动机更要逻辑清奇。作案动机往往用于洗白罪犯,从而反转剧情给观众留下心理落差,甚至作案动机设计的出色,往往能弥补作案手法的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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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镜谋杀案》在作案手法上算是一个平庸的套路,但是将明星与粉丝之间的恩怨处理的很得当,以及罪犯前后情感的变化表现的很好,尤其将英国的一个传说融于故事里,为故事的后半段做铺垫。
在一起宴会上,知名影星彩园香邀请了各界名流参加,但是一位这所住宅的原主人凛夫人被害,而害死凛夫人的酒水本应该是园香要喝的杯子,而彩园香之后又收到三封要杀她的恐吓信,之后导演的助力和管家接连死亡。
凶手的高明之处,是将自己的身份转化为下一个受害人,从而转移侦探的破案方向,但是伪造的恐吓信败露了她一切的计划,直到导演助力通过试探的方法发现了她的诡计(被她用砒霜致死),接着管家发现他剪报纸制作恐吓信的秘密,又被她推下楼害死。
而她的杀人动机是十几年前,在一次粉丝见面会上,与一位携带传染病的狂热粉丝接触,导致怀胎十月的孩子死于胎中,与丈夫结婚多年的她一直怀不上孩子,由于对做母亲的迫切,她收养了三个孩子,眼看孩子成人之际,她却意外怀孕,所以无奈下,在一个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将孩子送给了别人。
而失去孩子活在自责中的她,痛苦常年累积下,当看到粉丝写的那篇博客时,她彻底解套了,心中积压的怨恨彻底爆发,冷静的她设计了一场谋杀,来弥补这场迟到的报复。将自己长期使用的处方药溶于眼药瓶中,举办宴会召集目标猎物,伺机下毒,然后企图用恐吓信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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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所有的推理作品的罪犯,多数杀人总会有他们的一套哲学体系,《电锯惊魂》里的“我痛恨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沉默的羔羊》里汉尼拔由于遗传而产生的吃人本能行为,《白夜行》里“幼年被迫害后而产生的过度保护”,《钟表馆杀人事件》中“为了让所有人眼里的不正常变得正常,他修改了时间”,我们可以看出所有的罪犯都有一个我不得不犯罪的理由,有的是法律无法惩戒罪恶,受害人只好动用私刑审判。
在笔者看来,无论复仇与否,都不该让无辜的人牵扯进自己的深渊而受到伤害,对于复仇笔者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当一个人决定背叛法律那一刻,他就该承受违反社会共同契约的惩罚,这一切无关乎正义。
通常有许多无主观意识下,却伤害到了别人,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些人是没有错的。比如精神时常时的杀人,开车意外的交通事故,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更多间接性伤害。可是受害人却是真切的受到了伤害,对于局外人看待这些并没有痛苦的心理负担,往往在这一切平静下,不公平的遭遇滋生了罪恶之花。
你不是我,你怎能知道我承受的痛苦,我知道她是无意的,但她的无意却对我造成了真切的伤害。这句话是笔者猜想女主内心的写照,所以我们不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那些跌落深渊的人,因为我们比他有更广阔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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