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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老汪想要报复有了新恋情的前女友,第一次放了一把火引起了爆炸,他不甘心,第二次打算动手杀人。
19岁的小汪被父亲拉入伙,曾两次劝说父亲放弃计划,最终选择妥协帮父亲“望风”。
明明知道做不得,小汪为什么还要答应?原来,小汪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从小被要求对父亲言听计从,他不敢干涉父亲,害怕父亲不管他。
日前,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小汪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他的父母早年离异,小汪一直随着父亲老汪生活、打工。老汪的性格暴躁,对小汪的管教严厉,从小要求小汪必须言听计从,否则就是打骂,或以断绝父子关系相威胁。而小汪在其成长过程中也养成了对父亲老汪百依百顺的性格,不敢干涉父亲,害怕父亲不管他。
老汪之前谈了个女朋友陈某,分手后陈某又找了个新男友殷某。老汪心里气不过,打算报复,烧毁殷某的车辆。2019年12月6日下午,老汪给在贵阳工地上的小汪打了个电话,让小汪驾车到合江接他回贵阳。2019年12月7日凌晨,小汪赶到了合江,老汪开始一直瞒着小汪,直到在准备烧毁车辆的汽油时才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小汪。小汪虽对老汪的行为进行过劝阻,但老汪要求小汪不要管他的事情。
2019年12月7日2时许,老汪让小汪“望风”,他用铁锤敲开车窗,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撒入殷某的车内,再用打火机点燃卫生纸引燃汽油的方式,将殷某停放在合江县合江镇一停车位的白色长安牌SUV越野车点燃烧毁,该车被点燃后产生爆炸并燃及旁边的白色轿车,造成白色轿车车头部分损毁。
经合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车损毁价格共计51300元。
老汪在烧毁殷某的车辆后,还想继续报复,他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先准备了两桶5L装的汽油、斧头、扎带、手套,放置在平时由小汪驾驶的车辆后备箱中,试图寻找机会杀害殷某和陈某。
2020年1月6日6时许,老汪借口收账,由小汪驾车从贵阳出发。在路上,小汪在得知老汪可能再次报复殷某后也进行了劝阻,但仍未果。同日下午17时许,二人到达合江,小汪将车停在合江县合江镇广场路停车位后,因长途驾车太累即在车中睡觉。老汪随身携带了几根扎带,借口上厕所独自一人到陈某居住的楼下蹲守,打算找机会控制住殷某和陈某,然后用事先准备的扎带、斧头、手套、汽油将二人捆绑后烧死。
没想到,老汪在蹲守过程中被回家的殷某、陈某撞见,殷某遂打电话报警。老汪见事情暴露,便坐乘小汪驾驶的轿车离开。后在泸州市江阳区被侦查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老汪、小汪在公共场所通过放火的方式损毁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老汪为杀害他人准备犯罪工具、在被害人必经路线蹲守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小汪受老汪胁迫参加烧毁他人汽车的犯罪,系胁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老汪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准备工具、寻找时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系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老汪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以小汪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二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殷某车辆损失费48000元、交通费2500元,共计50500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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