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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出一条“用群众的方式解决群众的矛盾”源头化解道路,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将纠纷妥善解决,书写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篇章。
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栖霞区法院的调解员们是如何用高超的技艺,做到“药到病除”的!
人民调解员 孙静
PART 01
上门“诊断” 实地勘察
物业费纠纷案件虽然小,但影响到一个小区数百户家庭的生活。近日,南京市某小区20余户居民就因物业费纠纷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双方僵持不下。
面对这一系列案件,调解员孙静并未急着约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谈话,而是选择上门“出诊”,深入了解原因。为此,她还邀请了燕子矶社区分管领导、燕澜湾花苑小区业委会主任一起采取实地调查、与个别业主谈话的方式,探寻矛盾背后的隐情。
PART 02
精确“把脉” 查找问题
经过前期了解,发现此次物业费纠纷的产生原因是前段时间南京连续降雨,业主们的房屋内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水、墙面裂缝、墙壁脱落等情况,看着自己新装修的家“泡了汤”,业主们既心疼又生气,加上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进行修葺,业主们就将怒火撒到物业公司身上,纷纷拒缴物业费。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时,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现场气氛一度非常紧张。然而孙静并未受到影响,而是进行耐心劝导,努力减少双方对立情绪,并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阐明利弊,并说道:“我也跟大家一样,都是小区业主,遇到这样事情,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今天大家坐在一起,是寻找解题方法,而不是制造矛盾。”几句简单贴切的话,说到双方的心坎里,现场气氛得到缓和。
孙静也利用在法院培训时学到的法律知识,向社区领导、业主们、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业主购房在五年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物业公司只是管理方。只有在物业公司收费不合法的情况下,业主们才能拒缴物业费。”
PART 03
巧妙“下药” 高效解纷
经过孙静的一番开导,众人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看来我们错怪物业了。”业主开始小声议论起来。因为该物业由开发商委派,业主出现误解也符合情理,为能将矛盾彻底解决,孙静建议物业公司免收该部分业主的违约金与公摊水电费,正常收取物业费,业主们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均表示认可该方案,当场就有7名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孙静准备充分,考虑周全,采取上门“会诊”的方式,深入群众,对症“下药”,一起涉及20多人的纠纷,仅用2个多小时就处理完毕,还为社区居民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普法,得到了社区领导及业委会主任的好评。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渠道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案,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也体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和速度。
栖霞区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
【来源:天平阳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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