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32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韩愈《杂说四·马说》
科举制度的由来,首先要先知晓之前的选拔人才的方法—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之制,起源于魏文帝曹丕时期。当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民错杂详覆无所”,战乱纷争,导致人民流离失所,以往各地的人大量迁徙,聚集到一处混居。鉴于此,尚书陈群于各州郡皆任命中正,品评当地的人,评级标准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尚书用人之时,根据中正评出的等级,加以核实。这种制度之所以可行,源于后汉时代,清议盛行,乡评的分量极重之故。然而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往往会生出种种弊端。
九品中正制
首先,中正的权力过大,无赏罚奖惩的监督机制存在,不免有徇私舞弊、公报私仇的现象存在。其次、地方上的人,中正未必都能辨识其好坏,至于当官的才能是需要历练的,不能仅凭主观的评价。
九品中正制最大的弊病在于中正都是本地人,人的社会属性注定并没有完全自由的人。一个阶级里的人,受这阶级的制裁自然是最严重的,谁能不保护原本属于自己的利益?因此所谓的选举,总不外乎都是这一阶级里的人,因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之后历代的选举制度,大体上是相同的,九品中正制直至隋朝时才告一段落。
九品中正这种制度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阶级有很大关系。两晋南北朝时期,汉人和胡人难免混居。当东晋皇室南渡之初,文明的重心仍在北方,北方的大族迫于北方压力南迁之时,仍有抬高自身地位的思想;所谓大族,必须要标明了“郡望”,以标明其本出于何郡,已彰显其家族地位之高。
九品中正制度证明是不可行的,还是要用考试来评定为宜。要求考生自己在州县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再送进京去应考。这就变成了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唐以后的科举,最重视的是进士科。这一科,最早于隋炀帝时期。唐朝时科举的科目包括: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然而录取最多的,只有进士、明经两科。进士试诗、赋、论、策,明经试帖经、墨义。当时,人们是看不起明经这一科的,因此“焚香看进士,瞋目待明经”。
科举考试
《文献通考》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
这种考试的方法无异于死记硬背。然而古人都是把《经》算做学问,所谓通经,只要遵守先儒的注疏即可,无需独出新裁。这种怪现象,一变而为宋朝的经义,再变就是明清的八股文。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以上所说是取士的方法,但登科以后,还不能授官,还要面试于吏部,谓之“释褐试”。释褐试通过,才能授之以官,铨选历代都由尚书执行。唐代时文选以吏部为主导,文选有身、言、书、判四个指标。这种选拔制度还是可行的,以考试初步筛选人才后,面试出综合素质高的可用之人。
千里马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人才的产生固然可贵,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如何更高效地选拔人才是每一位领导者需要思索的问题。得人才者得天下,切莫让人才怀才不遇而抱怨无人可用!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人才的选拔机制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发生了哪些变化”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