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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泉
写一个作家的故事,多数读者应该是期待的,有意思的是故事之中另有故事,这就更令人期待。《红楼梦》开篇正是如此,落魄书生贾雨村客居苏州葫芦庙,准备进京赶考,遇上了财主甄士隐的丫鬟娇杏,一度秋波暗送便埋下了无边风月。《七步镇》的主人公东声参加了一个学术会议,遇上了美女博士亦居,看来,故事即将展开。如果按照这个路数,可以想象这部小说也无非才子佳人的车震,不离奇,恐怕是要落俗。而陈继明却不然,车震只是诱饵,他可没那么简单让读者猜中其套路。东声在和居亦初识时同时,他又遇到了一个催眠大师,这就有意思了。小说情节急转直下,东声为自己的回忆症而头疼,于是,在催眠大师的引诱下,他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一个土匪头子。看似又要穿越,如此看来,花开两朵,要各表一支了,此刻,读者已经和他签订了 " 契约 "(奥兹《故事开始了》),也就是说,读者必须跟他走了,爱情故事和穿越两条线并行不悖。
去哪里?" 契约 " 明确规定:回前世的故乡,也是现世的故乡。如此看来,陈继明难道要为他的故乡立传了?这就是七步镇,并存不悖还有一个海棠镇,像阴阳平衡一样出现了。而问题是东声回到七步镇,便头疼欲裂,百医难症;而回到不远处的海棠镇,他却完好如初。这个隐喻就有了意味,故乡对他意味着什么?这个巨大的隐喻潜伏下来了,令人着迷。
那么,作为一个土匪转世的作家,回到故乡干什么?
正如评论家谢有顺所说,故事套故事,并不新鲜(谢有顺《成为小说家》),《红楼梦》从贾雨村开始,并不意味着主人公就是贾雨村,而是由他的故事套出另外的故事。鲁迅的《阿 Q 正传》也是如此,先说某君仲昆的故事,然后再引出狂人的故事。《七步镇》中东声的故事套着他前世的故事,故乡旧事,关键在于所套的是一个什么情状的故事,这才是要害所在。
小说家首先是叙事艺术家。如果为了寻找前世,作家东声立即回到故乡,寻找考证前世之所为,怕是简单了。对,是简单了。风月呢?再讲一回,将故事再次推进,读者才可以乖乖跟他回到故乡;情人居亦应该在如故乡一般美好的现实土壤中和作家东声相爱才是。如此,小说无疑为读者展示了两条路径,一则是现实之爱,一则是前世之谜。两者都是诱饵。从小说内在逻辑来看,爱的迫不及待定然胜过故乡和前世。
风月故事讲到高潮,小说家的初步目的达成,至此,作家东声还乡。回到故乡,等于回到前世,也等于回到梦境,那个山头上高高的堡子,那个端坐在太师椅上杀人不眨眼的自己。仅仅如此,怕是太过于简单了。成为土匪,就是土匪的概念那么简单吗?非也。一个戴着墨镜的人在故乡流浪,是他回到故乡的原因吗?亦非也。
回到故乡,难免回到往事,其中,作家东声不得不面对三个前妻和一个旧爱,以此为佐料,加入居亦,他寻找前世之旅才算充满情趣不是?真正进入小说的紧要处,由此开始(文本一半处)。看,一个小说家就是如此艺术,他牵着读者的鼻子,这才放手,而读者一如中了魔怔一般,不得不跟他前行了。从父亲母亲,到前世的一切,一场考证正式开始。
从古老的堡子到人皮鼓,从老军人家属到旧情人,考证遍了,难道就应找到结果,直至结尾?亦非如此简单。这几乎是一趟失败的回乡,尽管至此读者已然明了:作家东声的前世是一个抗战英雄,他带领自己的一个团在中条山战役中拼死战斗,最终所剩无几,只好回到七步镇的李家堡子占山为王。这有意味吗?显然,答案并非全部。
主人公再次返回珠海,精神和肉体双重疲惫,一场噩梦般的病痛几乎让他丧生。此时,居亦来了。她是他的精神依祜一般,是她一直鼓励他找寻和写作。他必须如在梦境一般,重返故乡,找到他的前世,找到那场中条山的艰苦战役,找到全连牺牲,找到誓死捍卫的依据。
沈从文曾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沈从文先生终其一生践行了这两种状态,非死即回。陈继明亦然,看来他要在这个小说中用两世来完成这个夙愿了。小说主人公东声说,小说的前世不在过去,在未来。那么《七步镇》的未来是什么?小说似乎把问题交给了读者。小说的主人公如此迷信无聊,这般辛苦曲折地找寻前世的自己,意味着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他要在百般的迷失中找到自我,就像找到情人,找到自己未来一样,不能放弃,不言放弃。如此,一个人方从灵魂意义上回到了故乡,且无愧于精神故乡;而小说的真正出口和雄心亦应在此。
【来源:新快报·ZAKER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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