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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一个不错的中医说过,抽动症不是病,是西医和那些不懂中医的中医给孩子扣的帽子,你给孩子起个抽动症的名字,还不会治,你想闹哪样?
小孩活泼多动属于正常情况,只是家长过度关注和关心,无形中给孩子太多压力,孩子无处发泄,转而抽动。
爱的价值,由被爱的方式决定。爱不是给予而是被接受;被爱不是接受,被爱才是给予。没有被接受,就不是爱,不管你付出多少。许多人都单纯地、片面地认为,爱就是给予,只要真心付出,毫无保留地付出,就证明了爱——其实这是错的。真正的爱,必须被接受,否则就只能算是示好,想获得青睐的举动。如果给予就是爱,岂不天下大乱,岂不人人假爱之名,妄行强迫威逼之实。
举例说明1:小朋友A经常咳嗽,妈妈爱子心切,孩子咳嗽一声就紧张得不行,到处寻医问药,也不管用,成天吃药。孩子在这种爱的包围下精神压力很大,很累,很不快乐,妈妈爱错了方式,自然不被接受,也不算是爱。
举例说明2:小朋友B想按电梯按钮,爸爸不让按,觉得孩子太霸道为什么非得他去按,以后社会上的人不会全让着你等着你的,所以我得先锻炼你的抗压能力,管理你的任性,你非得按,我就不让你按。这种爱显然不被理解和接受,甚至有点虐待倾向。小朋友B想独自占有自己仅有的三块巧克力,爸爸一定让他分享给自己,否则就是自私。等等,这些都是不正确的爱,不被接受的爱。
举例说明3:爸爸:“我宁可你抽动到死,也不要你去违法犯罪坐牢,所以做的过分,该管还是得管,该打还是得打。”可能打孩子的原因是孩子偷钱,撒谎,逃课,打游戏等。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孩子做错了,家长要正确引导,打骂不仅伤害亲子感情,也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下次继续做其他类似事情,家长可能会继续打,以达到压制得孩子不敢做坏事的目的。但是这种被动的压制远不如主动的疏导,让孩子自觉养成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价值观,让他懂得他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父母而活。
另外需要强调,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父母打孩子是违法行为。在《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以立法形式强调了打骂子女同样构成家庭暴力,甚至可能被撤销监护资格。
太多家长以爱的名义绑架孩子,这些爱不被接受便不是爱。家长在爱孩子的同时应该审视一下被爱的对象是否接受了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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