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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6场新闻发布会,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视频丨疫情防控期间能否缓缴社保费?乌鲁木齐市人社局的回复来了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社会保险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减轻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及企业负担,对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我们的政策是“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是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到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也可采取不往银行卡里存钱的方式。因为社保费是银行自动代扣,如果未办理暂停缴费,卡里的余款就会被自动扣除。
对于各类企业,我们实行“免减缓”缴社保费政策。一是我市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进行差额返还。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文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
【来源:新疆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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