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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唐英说爱
许多人在婚恋关系中,把自己的角色搞反了或搞混了,有的人在恋爱中把自己当成了丈夫或妻子,甚至有的女友把自己当成了男友的妈妈或教官,她要规划男友的人生,她要教导男友如何努力上进等等。这样的情况往往会产生许多情侣之间的矛盾。
还有一些男性开始追求对方时使尽一切解数,进行强烈攻势,一旦确定男女关系,他就觉得成功了,就把男友的角色当成了丈夫甚至老爸,时时刻刻都想控制对方。而这种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则让对方感觉非常不好,便有想逃离的念头。
婚恋专家在众多的婚恋咨询服务中发现,角色错位是产生婚恋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更多的人是把恋爱和婚姻搞混了,以为我追到你了,你就是我的,你必须服从我的管制,你不能有自由;有的却恰恰相反,进入婚姻了还觉得自己可以交往其他异性朋友,并没有分寸感和边界线,发生暧昧关系甚至婚外情。
今天,婚恋专家给大家分享一下,婚恋关系中,女友与妻子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多的朋友在恋爱关系中如何处理情感关系,在婚姻中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
一、恋爱关系中男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小美跟小壮是校园恋人。在一次校园文艺活动中,小壮在台上表演的姿态,打动了小美,她觉得有才华的男生才有魅力,才有能力给自己快乐和幸福。
小美主动接近并结识了小壮,小壮感觉小美不仅容貌俊秀,还主动热情,学习成绩还不错,就产生了好感。两个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后不久,小美发现小壮除了喜爱自己的某种艺术特长之外,对其他事物完全不感兴趣,学习上还有挂科现象,在日常交往中,他只顾沉浸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完全不顾及小美的感受,让小美觉得这段恋情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
好多次他们为了“你到底爱不爱我”、“你到底爱我什么”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最后,小美心累了,觉得跟小壮发展下去,不仅享受不到爱情的甜蜜,还看不到未来,就决定终止恋爱关系。
有一个喜欢小美的男生,一直在追求她。而他给到小美的感觉是努力、上进、踏实、体贴,小美便决定接受那个男生的表白。
小壮觉得小美背叛了他们的爱情,说当初是小美主动追求他的,他答应了她就等于拒绝了别的可能比小美更优秀的女生,小美没有权利终止两人的恋爱关系,除非他哪一天说终止才能终止。
这个案例中,小壮把恋爱关系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搞错了,恋爱不等同婚姻,男女双方是自由的个体,双方关系是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换句话说,就是恋爱自由。
恋爱关系中,是男女双方自愿与对方产生感情,发生情爱关系和性爱关系,而不是谁对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无论男方或女方都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继续恋爱,是否继续要看对方在这段恋爱中感觉是否舒适,是否愿意继续交往。
如果对方觉得没有感觉了,感情无法加深了,产生了终止关系的念头和决定,对方是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对方继续恋爱的。
对方也没有任何义务对你做什么事情。因为,恋爱是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约束。
除非对方故意侵害了你的某种利益,例如故意骗取钱财,或以恋爱为名索取钱财等恶劣行为,就可以诉于法律,让对方接受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
在这里强调一点的是,恋爱关系中双方都有自己选择是否继续保持情侣关系的权利,而不是谁有权利强迫对方继续。这也就告诉大家,要想让对方继续愿意与自己恋爱下去,就必须足够对对方好,让对方有自愿的意念。否则,对方就可能会选择感觉更好的人而”移情别恋“。
如果是那种朝三暮四、水性杨花的人,与多人保持两性关系,那就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而未婚男女在恋爱关系中,双方是平等自由的,完全靠自愿交往,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强迫另一方与自己保持恋爱关系。
二、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关系中,在法律上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权利主要体现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平等的,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对家庭生活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由某一方强势而为,另一方委曲求全。
在义务方面,婚姻中最为突出的是共同抚养和教育子女,还有共同为建设家庭做出应有的努力,共同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和债务,共同抚养双方父母和失去生活能力的家人,婚姻内享受合法夫妻的性生活(这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但需要在对方情绪和身体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不能使用暴力强迫对方过性生活)等。
婚姻是通过法律认可的一种关系,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为了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相对稳定(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但事实上是否平等,则是夫妻双方通过相处产生的结果来定。每个人的性格和人格不同,在婚姻和家庭所处的地位也不一样。
比如,有一方能力突出,性格霸道,几乎支撑了家庭的主要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重大事情决策权等,而另一方心甘情愿处于服从地位,愿意在家庭日常生活方面多担当一些事务,这样的婚姻和家庭也是和谐的。
有的夫妻是旗鼓相当,各自有自己的事业或工作,都有不错的收入,但在家庭责任和义务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和默契,会经常因为经济关系、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等方面争吵,多是因为过度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忽略了自己的义务,或者说是过于自我,而忽略了对方的感受和意见。
夫妻有矛盾是正常的,但如果因为有夫妻矛盾就不去好好地沟通,而在外面去寻找解决心理需要和生理需要的方法,迟早就会发生出轨或婚外情的行为与后果。这是导致许多家庭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婚姻中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而又相对的,一样需要照顾对方的感觉和感受,过度滥用自己的权利,或是从不正确对待自己的义务,对婚姻、对家庭、对自己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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