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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不可否认的是也不是人人都有这么高尚的品德,很多人在捡到失物后,都会抱着占便宜的心思,把失物给带回家去,不过只要是失主找上门,能及时把东西还给对方,我们也不该在道德上指责,前不久在石家庄有位男子捡到了手机,抱着贪心心理把手机给带走了,最后却被警方以涉嫌盗窃拘留了10日,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在1月3号上午,女子在车站的候车厅等车,期间从座位上起来,准备去洗水间时,口袋里的手机掉落在地上,一位坐在她旁边的男子看到了,但是男子并没有提醒女子手机掉了,而是在座位附近左看右看的,想捡又不敢去捡,徘徊了好一会,这才迅速低身把手机给捡起来,接着他就离开了现场。
等女子发现手机丢失时,男子已经搭上自己的车走了,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调取了候车厅的监控视频,并一步步的锁定了男子搭乘的列车班次,通知了下一站石家庄站的警方处理,等列车到石家庄站后,警方在车上找到了男子,面对警方的询问,男子对捡走手机的事供认不讳,也承认了自己是有起了贪心心理,想要把手机给占为己有。
目前该男子已经被警方以涉嫌盗窃他人失物处于10日的拘留。
最后小编有话说:
在这事中看似处罚不合理,不过警方应该是考虑到男子是亲眼见手机掉落,并没有去提醒失主,从而自己心中起了占有心理,这才以盗窃来处罚男子,如果是男子无意发现地上掉落了手机,那直接捡走并搭车,那应该是不会以盗窃来处理。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捡东西的风险真是高,就算是无意发现捡的,一旦捡起来就有保管义务了,无论是丢失或放回原地,只要失主没找到的话,那拾到者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在路上见到有东西丢落的话,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捡起来交给派出所,而不是自己带回家或在原地等待,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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