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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已经证明分封制有着严重的弊端,但是也同样证明郡县制也存在着同样的弊端。
秦末的反秦斗争,各国贵族都在试图恢复到战国时期的格局
周朝实行分封制,最起码延续了将近八百年,秦朝实行完全的分封制结果只延续了十几年,两相比较证明郡县制还是不行。
很多人对秦朝灭亡的分析归咎于暴政,因为秦始皇和秦二世以法家为治国思想,对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
然而,秦国灭亡的原因绝对不止这一点,以抗起反秦大旗,对反秦作战最有贡献的项羽来说,他本身就楚国贵族,报仇复国才是首要因素。
项羽从正面突破秦军防线后,自立为西楚霸王,并且进行了大肆分封了十八路诸侯:汉王刘邦、雍王章邯、塞王司马欣、翟王董翳、西魏王魏豹、河南王申阳、韩王韩成、殷王司马卬、代王赵歇、常山王张耳、九江王英布、衡山王吴芮、临江王共敖、辽东王韩广、燕王臧荼、胶东王田巿、齐王田都、济北王田安。
这里面除了项羽的部将和秦朝降将,基本都是以前山东六国的贵族,很多人都说项羽在分封的时候将不好的地方留给了自己,而将最好的关中之地分封给了别人,在这里面项羽的分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封,而是对各路势力的地盘合法权益的承认。
可以说,反秦的斗争也是山东六国旧贵族的一次联合。
秦朝时期的郡县制跟后续的郡县制并不一样
秦国的失败,如果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来说,可以说是郡县制的一种失败的尝试。
按照政治制度来讲,在实行分封制的初期的确扩大了周王室的统治范围,在确立周王天下共主地位的同时,也在建立一套十分规范的统治秩序。
然而分封制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关系必然疏远,最终就会演变成诸侯国在前几代还是同宗同源,到后来仇人相向了。而地方在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后,甚至会发生挑战中央的事情。
相对来说,郡县制在这方面要好一些,郡县制是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官员形式,皇帝绕过诸侯国直接控制地方。
郡县制相对分封制来说必然是进步的,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一点,秦朝时期的郡县制是一种全新的模式,是一种新理念下不成熟的地方管理制度,最终我们看到,当各地掀起反秦起义的时候,除了秦朝军队外,地方官员基本都倒向了秦朝的对立面。
可以说秦朝的郡县制有很多毛病,并没有从根本上形成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机制,地方照样造反。
秦朝之后虽然也实行郡县制,但是都做过很多的校正,汉武帝时期就设置刺史来监察地方,到宋代时期基本解决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明清时期地方长官只负责行政不管理军事。
汉朝初期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是最明智的选择,这是一个必然的过渡,分封制有缺点,但是很成熟,郡县制是趋势,但是不成熟,在郡国并行的情况下,地方和诸侯国反而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尽管西汉初期分封制的缺点就已经显现,但是从多次叛乱的情况来看,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央强势之下,再一次削减分封制的势力也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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