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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件大事,交了购房定金或者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本是件开心的事,可另一方临时变卦,导致房子无法正常交易就让人很窝火了。涉案金额多,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难度大,然而这是包河法院涉房涉地调解团队遇到最多的案件类型。
近日,调解员王华就遇到了个房屋买卖的诉前调案子,当事人陆某购买了周某的住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周某得知卖房后自己需要迁走户口,临时变卦,拒绝卖房。陆某数次与周某沟通,没有结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很快进入了诉前调解程序,分到了王华手上。拿到卷宗后,在认真审阅了陆某的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王华立刻明白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放下材料,她决定先和陆某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陆某的态度有所缓和,让王华心中有了底。随后按陆某提供的电话,王华又与周某联系上,周某坦言,确实是因为自己对房产交易情况的不了解,导致了本起纠纷的产生,己方愿意接受调解,但是陆某提出的违约金较高,自己在外打零工,无力支付。
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王华进一步跟周某沟通,让她认识到是自己的失误导致陆某的损失,必须要自己承担过失,即使是不调解,进行诉讼,法院同样会依据双方的过错,根据法律和事实,来依法判决过错方承担违约金。一番话让周某有所思考和松动。接下来,王华又和陆某联系,客观地向陆某讲述了周某目前的困境和意愿。
就这样,经过反反复复一个多月的情感投入和说法论理,陆某最终表示理解周某的难处,同意降低违约金数额,周某也表示愿意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双方达成了一致。
图为调解员王华(中)调解成功双方签调解协议
沉下心来,从细处入手,王华多次把当事人双方找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说服彼此化干戈为玉帛,本着解决问题、提高司法效率的目标要求,成功解决了这起诉前调案件。7月22日,陆某和周某签署了调解协议。看着两人签好的调解协议,作为调解员的王华内心顿时也有了点小小的成就感。
随着调解工作的推进,团队成员自己不停摸索总结,同时也在立案庭法官以及热心老调解员的指导下,逐渐找到了更多的技巧和方法,调解工作渐入佳境,调解成功的案例渐渐增多,避免了很多矛盾的激化。
“虽然无缘做一名判定是非,主持公道的法官,但作为调解员的我们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提及调解员工作,王华说道,“一种有机会主持正义,判定是非,被当事人信任的感觉;一种阅尽人间百态、铁肩担道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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