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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法成为习惯,让法治拥有力量
调
解
近年来,随着国家抚恤金补偿新政策的执行,抚恤金的数额大幅提高。可是死者的近亲属之间因死亡抚恤金的分割纠纷却越来越多。本期的调解故事就从这里开始说起:
2015年末,刘女士的父亲因病去世。其父生前系淄矿集团的退休职工,一直在罗村镇生活,病故后生前单位发放了一次性抚恤金。还未处理完老父亲的后事,刘女士的两个嫂子就要求分配这笔抚恤金,引发矛盾,姑嫂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刘女士的嫂子打电话报了警。
罗村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了解到事情的始末,认为此事为家庭纠纷,且没造成人身伤害,便把此案委托给驻派出所调解室,由特邀人民调解员王书华、王世恒进行调解,化解姑嫂之间的矛盾。
调解员受理该案件后,马上找到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刘女士共兄妹四人,母亲早年因病去世,两个哥哥也早在十几年前因车祸死亡,留下妻儿,后来两个嫂子改嫁。此后,照顾老父亲的责任就落到了刘女士姐妹二人身上,十几年里刘女士姐妹俩轮流照顾卧病在床的老父亲。刘女士对调解员表示:“孝敬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这些年我们没有任何怨言,只想待父亲的后事处理完,按正常流程上报材料等待丧葬的补偿金发下后,我们子女再分,没想到嫂子现在就来要钱。”
调解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伤了亲情,而且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与刘女士的两个嫂子进行沟通,告知其孝敬老人是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人已经改嫁,并未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且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抚恤金,但是老人的遗产部分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随后,调解员又就抚恤金分配与刘女士姐妹进行多次沟通。最后,刘女士姐妹作出让步,将抚恤金分为三份,现金遗产分为四份,刘女士和妹妹各取得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刘女士的两个侄子分别取得现金遗产的四分之一,共同取得抚恤金的三分之一,至此当事人双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春节过后,刘女士把抚恤金及其父留下的现金送到了驻罗村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抚恤金及相关遗产进行分配。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过付。一场争执,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划上了句号。
说事拉理
在该案的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财产进行分配,这不仅需要调解员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也需要调解员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国家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国家发放这些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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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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