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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
现在的你是不是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内心
一心只想出去嗨?
小伙伴们约起来,家庭聚会走起来
饭桌上也总是免不了喝酒
一杯接着一杯
提醒朋友们
喝酒后要牢记交通安全
切勿像下面这位朋友一样
开启神奇的“醉驾故事”
近日,常熟一名“醉酒”男子,上演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寻车记”,最终自投罗网。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20年9月23日凌晨3时许,方塔派出所接到市民屠先生报警称,22日晚在西门大街的酒店聚餐后,将自己的汽车停留在酒店门口,凌晨三点多稍微酒醒后的屠先生走到酒店门口时,发现车位上的爱车消失了,便吓出一身冷汗,断定汽车肯定被人偷了!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
民警看了监控之后
马上将上演“寻车记”的屠先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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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监控视频&执法仪视频
监控显示:屠某凌晨2时许从西门大街的酒店走出来后,便驾驶自己的汽车离开,到达方塔街后将车停在路边,步行去夜宵店里买夜宵。买完夜宵后,喝“断片”的屠某已经完全忘记自己驾驶车辆到方塔街买夜宵的事实,以为车还停在原来的酒店门口,于是步行至西门大街取车,最终发现爱车不见了,一本正经上演了“寻车记”。
浑身酒味儿的屠某被方塔派出所接警员识破,涉嫌酒后驾车的屠某被民警控制后,移交至常熟度假区交警中队处理。
酒精检测
度假区交警中队民警将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43.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都醉成这样“断片”了还要开车
蜀黍实在是不懂为啥
真是令人替他捏把冷汗
所幸没有发生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真相,屠某懊悔不已,表示希望自己的案例能够警醒大家,切勿酒后开车。
现如今,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刑事拘留。
关于酒驾、醉驾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 于 交 通 违 法
没有最严
只有更严
临近小长假
交警蜀黍也将在带着桂香的秋风中
中秋+国庆8天小长假,常熟交警将启动超强“守护”模式,以双倍于平日的力度开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及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年检和安全性能状况、车辆行驶记录仪使用情况和动态监管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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