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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为我们记述了,突厥人的“收继婚制”,即父兄伯叔死后,子弟及侄等可以将其后母、世叔母及嫂作为妻子,但辈分高的人不能与小辈淫乱(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唯尊者不得下淫)。同时,《周书》还说突厥“刑法”规定:“反叛、杀人及奸人之妇、盗马绊者,皆死;奸人女者,重责财物,即以其女妻之”。即是奸人妻者会被处死,但与人家女子通奸的,罚些财物之后,会把这个女子嫁给他为妻。在这里,我们能看到突厥人心中“妻”与“女”的不同,即是在人口繁衍这一背景之下,“规矩”依然必不可少。而他们的葬礼在我们今天看来,依然有着几份神秘。
今天,我们谈恋爱大约会去酒吧、会所这样的地方,当然,去公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如果去墓地边谈恋爱,大多会被演绎成“鬼故事”,但突厥人便是这么做的。他们在墓地边上的恋爱,让我们更加看到了生的希望与欢快。
《周书·突厥传》为我们勾勒了一幅突厥人的生活画卷。《周书》突厥是匈奴的分支,并称突厥人头发披散不柬,衣襟向左掩,居住帐篷,随着水草迁徙,以放牧射猎为生,如同古代的匈奴(其俗被发左衽,穹庐毡帐,随水草迁徙,以畜牧射猎为务……犹古之匈奴也)。
按《周书》的记载,突厥人去世后,将尸体停放在帐内,子孙及亲戚都要杀马和羊,摆在帐前,进行祭拜(子孙及诸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然后,骑马围绕走七圈,每到帐门前都要以刀割面,而且还要哭泣(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七”这个数字可能与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信仰的原始宗教萨满教有关,萨满教认为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又分七层,最权威的神灵居最上层。然后,选择吉日,实行“火葬”,还要将逝者所乘的马和曾经使用过的物品,与尸体一起焚烧(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集到骨灰后,才考虑下葬时间(收其余灰,待时而葬)。
那么具体是什么时间呢?《周书》说,春夏时候去世的人,要等到草木枯黄时;秋冬时候去世的人,要等到草木茂盛时,才可掘坑埋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然始坎而瘗之)。这就是说突厥人逝者骨灰要有长达半年的时间。
下葬的时候,亲属设立祭祀,人们依然“走马剺面,如初死之仪”。安葬之后,于墓上立石作为标记。石标的多少,以生平所杀人数的多少来确定(葬讫,于墓所立石建标。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杀人数)。这就是中国古籍中所说的“杀人石”。“又以祭之羊马头,尽悬挂于标上”。但葬礼在这里并没有结束。
《周书》记载,这一天,男女都穿戴漂亮的衣服和装饰,在所葬之地会聚。男人有所喜爱的女人,回去就派人带礼品去求婚,其父母一般不会拒绝(是日也,男女咸盛服饰,会于葬所。男有悦爱于女者,归即遣人娉问,其父母多不违也)。
这就是突厥人墓地边上的“恋爱”。今天,面对史书的中文字、面对广阔的北方草原,我们不难读到一种将死“嫁接”于生的意味。生生死死,这“墓地边上的恋爱”让人读到了生命的悠长与不息。在这里,生命变得平凡而朴素,没有太多的传奇,隔在生与死之间的那道门,被人们用“爱”的方式演绎成了耐人寻味的故事,如同生命本身一样在草原上世代繁衍了下来。(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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