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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坚持“群众的需求就是第一信号、群众的满意就是第一标准”理念,同时,也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于2009年6月在全国法院率先创立了“调解超市”,将社会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方法引进法院,将“调解超市”打造成百姓信赖的群众工作机构、法官与其他法律工作者良性互动的示范窗口。
2013 年,新罗区法院“调解超市”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战(群工)部与《紫光阁》杂志社评为“群众工作典型案例”,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工作品牌。
自2009 年6 月成立至今,共调处纠纷21000余件,无一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激化及群众上访事件,真正调出了“司法和谐音”。
立足区位、整合资源创建柔性司法新品牌
在司法资源有限、群众诉求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为公正高效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新罗区法院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多元化解力度,积极探索矛盾的案外、诉前化解机制,率先在全国创立了“调解超市”,整合资源、分流案件,极大地推动了司法效率的整体提速。
突出特色、统筹推进,构建区域调解大网络
突出“超市”的特点,除发挥法院在诉讼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外,将社会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方法引进法院。在院本部设立“综合调解超市”,在纠纷较多的单位、部门、社区设立“专业调解超市”,在人民法庭设立“巡回调解超市”和“党员法官驻村工作室”。
健全机制、服务为本,拓展亲和司法效应
一是立体调解的指挥部。作为全区矛盾纠纷调处的指挥、协调机构,“综合调解超市”负责统一调度三级五方调解组织、统筹各类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是弱势群体的保护者。在“调解超市”诉前调解的案件,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可凭司法确认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定分止争的主阵地。自2009 年6 月成立至今,共调处纠纷21000余件。经“调解超市”调处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减轻了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压力。
四是柔性司法的试验田。推行“刚柔并济”司法工作模式,即以创建“立体执行威慑网”、兑现合法权益体现“刚”,以创建“调解超市”、促进“握手言和”体现“柔”,更好地增进社会和谐。
五是维稳促和的大平台。“调解超市”创建以来所处理的案件,无一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群众上访及其他事故,在维稳促和上取得显著成效。
编辑: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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